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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项目负责人的缘故,我可以随时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只要不影响项目的结果。
我离开了公司打车去了城市西区的一家工厂,郑中华的工厂。
很快郑中华就带着几个年轻人出来了。
“头儿,你终于来啦?想死你了!”
“小磊,你多大人了,能不能成熟点?”小青年里,带头的那个叫高磊,是当初那一批小混混里领头的人,现在这群人还留在厂子里的也就不到30个人了,现在看着他们的样子,终于不再像以前一样,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
“张恒,跟你说这几个混蛋,天天跟我嚷嚷着不跟我混了,说什么要去找头儿,肯定比跟我要强。”
“现在你们的头儿来了,你们走吧,出去了别说认识我,我丢不起这个人”郑中华打趣道。
而高磊也不甘示弱的说道“走就走,到时候等你的厂子倒闭了,我就带人来把你的厂子给买了,然后雇你给我当伙计!”
我看他们在一起生活的还蛮融洽的,更加坚信了我当初的决定是对的。
我们找了一家川菜馆,点了不少菜,喝了点酒。郑中华一直在劝酒,希望能把我喝倒,最后自己喝的不省人事,我有些无语,这个逼当初也没见有这么多话啊,咋个就喝起酒来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后来我和高磊他们一起把郑中华送了回去。
“小磊,你觉得现在这样怎么样?
“嗯,我已经不需要问家里要钱了,我爸妈很高兴!谢谢你,头儿”
“滚滚滚,好好***的,以后我会让郑中华多教教你些事情”我看着眼前这个和我一个年龄的小伙子,我没有受过连年的风雪凄苦,又怎么会看得懂他的江湖呢?而那些选择离开厂子的人注定是要缥缈过世的,武林外传那句话怎么说的?有的人血里有风,天生就要注定漂泊的。
我本想给一些钱给高磊的,但是他却没有要,说是很早以前就已经给过了。我这才想起来,原来当初我还是学生会主席的时候,看到他在偷商店的零食在吃,拿我仅剩的生活费给了他,不多不少也就两百块,但是他却记到现在。果然江湖多英雄,自古谁不是豪杰?
我只不过是在他人生坠入低谷的时候微不足道的拉了他一把,很微不足道,而他却在时刻记着我的好。
很快,我们就分开了,高磊还需要帮忙看着厂子,而我则是要回公司继续上班。
之前郑中华给了我一张银行卡,硬塞给我的,我打算留着,等以后高磊成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帮他一把,我能看的出高磊是一个好苗子,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郑中华给我钱是意料之中,我对他的帮助或者对他来说是无法估量的吧。
回公司的路上,我给文抒打了一个电话,正式开始对接那份合同。
很快就过去了一个月,天气已经变得很冷,我不得已拿出我珍藏已久的秋裤,为我的健康做着保障,这一个月,我除了公司开会,就会带着方通和以前一些同事去照顾袁欣他们家的饭店,袁欣已经开学了,看不到她人了,也遇见过一次林巧儿,如愿以偿的去她的公寓做客,并且尝到了她的手艺。
回家以后偶尔和苏木景一起看看夜空的次数不多,不过一直都没有机会一起再看看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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