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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的人类,科技远比当今时代先进得多,与龙族的战争也只是惨胜,还是因为四大君主和黑王闹内讧才赢的。
卡塞尔学院的那帮混血种整天吹嘘“高科技屠龙”,跟祖先相比,他们才是真正的原始人。装备部的蠢材除了做炸弹什么也不会,那种程度的科技想要屠龙,简直是痴心妄想。
秘党篡改历史,一直吹嘘几千年来人类与龙族战争的胜利是混血种的功劳,把一个个残忍暴虐的混血种杀手包装成散发着人性光辉的英雄。
但他们无法解释的是,在混血种诞生之前,人类是如何将尼德霍格杀死在王座上的。
至今卡塞尔学院的图书馆还收藏有一幅画,画里一群衣不蔽体的原始人拿着大刀长矛冲上尼德霍格的巨型身躯,人类在尼德霍格面前如同蝼蚁一般渺小。
丑化人类,赞颂龙族,这就是那帮混血种在干的事。
他们与龙族的战争,根本就不是为了保护世界,而是在争夺世界的支配权。
龙族灭绝的那一天,混血种就会成为新的龙族,他们的统治,不会比四大君主好到哪里去。
“你说的光束和火焰箭矢,也许是激光?”路明非推测道。
“什么是激光啊?”康斯坦丁问道。
“也是光的一种,带着很强的能量,能从分子层面将物质分解。”这段时间路明非常常给康斯坦丁普及现代物理知识。
康斯坦丁是一头好学的龙,学习新知识非常快,他已经把中学的物理化学知识学了个大半,最近正在学习微积分,准备研究量子物理学。
“跟言灵·莱茵的原理很相似呢。莱茵也能在分子层面将物质分解,但它是不可控的。”康斯坦丁也看过言灵周期表,沿用人类起的名字称呼言灵。
他觉得人类取的名字都还行,至少比他们时代的同族取名要好。他还记得在上古时代,龙族的学者中,有个外号叫“青面兽”的三代种,专门给言灵分类命名,它给“无尘之地”起名离垢净土,给“风王之瞳”起名风暴角,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可以任意控制莱茵的文明,难以想像他们究竟发展到了何种程度。”路明非感慨。
“那段辉煌只存在了很短暂的时间。我们被创造然后战胜人类,这期间过了几十年,统治人类又是几百年。再次苏醒的时候,人类已经只会拿着刀剑互相争战了。”康斯坦丁说,“今天人类终于又能飞上天空了呢,我也想搭乘火箭去太空看看啊。”
以前还是龙的时候,因为高空中元素稀薄,康斯坦丁是飞不出地球的。但是如果能在微观层面上精准操控言灵,就能制造出上古人类的那种飞行器,飞向无垠的夜空。地球外面的世界很大,康斯坦丁想飞出去看看。
“加油学习吧,等你造出火箭,我们就去月亮上旅游。”路明非漫不经心地说。
而后他躺在沙子上,望着无垠的夜空出神。
……
第二天,一行人继续赶路,路明非可以感觉到,用魔术追踪的目标已经越来越近。
康斯坦丁一晚上负责给他们取暖,现在回去睡觉去了。
“这个酸奶沙冰真好吃,零也尝尝。”路明非把一碗刨冰递给一旁骆驼上的零。
酸奶和新鲜的水果在沙漠里放不了几天。这碗刨冰,是最后两个橙子和酸奶做的了。之后的旅程,将会更加艰辛。
零接过沙冰,舀起一勺放进嘴里,闭上眼睛满意地微笑着。
“我们已经走了大概80公里,预计今天就会进入龙王的领域,要小心。”路明非说。
“嗯。”
“第一个失踪的专员快要找到了,不知道他是已经成了一具尸体,还是变成了死侍。”路明非以前见过在沙漠里死去的人,他们死前痛苦的表情狰狞而恐怖。
“死的活不了,活的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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