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藏在深山里的明珠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四十四章 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4/7)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任何以前,就得先挑战自己,我敢肯定,如果你们能减肥成功,而且还能永远保持下去,有了这份毅力与决心,今后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全都不算事。我也看好你们,加油!”

    说完还很郑重地拍了拍两人那厚实的肩膀。

    有这两人得心理攻势,两位大胖子也想加足马力的汽车,咬着牙,攥着拳,开始往上攀登。呵呵,形势比人强,攀登到三分之二时,还是累的停下来大喘气。

    郑辉找来一根比手指头粗的长树枝,把一头递给马良,很认真地说道“我来帮你一把,抓住一头,我来拽着你走。”

    马良抓在手里,还以为让他当做拐棍拄着走呢,一听是被他拽着走,一用力就夺了过来,狠狠地抛到路边,还气哼哼地说“混蛋!你是看热闹不怕事大。我被你拽着像什么了?”

    郑辉本来是个好意,被他这么一提醒,马上就明白过来,像什么?像小狗呗。嘴角微翘将没笑出声,眼珠子转了转,很委屈地说“你就是狗喓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好心想帮你,可是你却往歪处想。哼!懒得理你!”

    郑辉生气自己走到了最前面。

    马良心想,也可能自己真的误解了他。就凑到小雨身边,笑嘻嘻地说“大姨,你还是再给我们讲个故事吧,我觉得听着故事攀登就不感到累了。”

    小雨温和地一笑,说道:好吧。就讲“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故事。

    其实,这句话是被人们曲解了本意。这句话是有一个故事演变而来的。

    讲故事以前,就得先矫正两个字,“狗咬”并不是四条腿的狗而是百家姓的,苟姓,就像李姓,王姓一样;杳也不是动词喓,而是杳无音信的“杳”,所以苟杳是个人名。

    话说从前,有个叫苟杳的人,他的父母双亡,寄居在吕洞宾的家里,因为两家是世交。苟杳住在吕洞宾家,并在他的监护下一直在学习,许多年过去了苟杳长大成人。

    有人给苟杳说了一门亲事,在结婚前,吕洞宾对苟杳提出了一个要求“你的新娘娶进门,要陪我三天”。

    苟杳一听就很生气,心想,我去的媳妇为什么也陪你?可是,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咬了咬牙答应下来。形势比人强,谁让自己穷困潦倒呢?

    好歹三天的时间过去了,苟杳看着自己那如花似玉的新娘,回来后就委屈地哭泣。

    苟杳就问“你哭什么?””

    新娘子泪雨涟涟地说“为什么相公早上出门,晚上回来,从来也不去我的房间呢?”

    苟杳听后,知道自己错怪了吕洞宾。他是在提醒自己不要沉迷于情爱之中,一定要努力学习去应考。几年后,苟杳真的中了状元,还升了大官。

    小辉三人的眼神全都灿灿生辉,不但点燃了他们好奇的火焰,还四处朝着各种扑鼻而来的香味在到处寻找。什么都觉得很新鲜,看着人们交接货物,听着买卖的招呼声,心潮澎湃。

    向华带着大家来到一处门头房里,这里就有两盘鏊子,两位中年妇女正在摊煎饼,而一位老爷们正在为吃早点的客人挖豆腐脑,准备大葱和大酱。还有一人正为有需要的客人准备各种小菜,夹在煎饼中。

    当李红和郑辉三人回到煎饼店,每人手里都多出了一块热乎乎的烤红薯。

    他们坐下后,向东给每人卷了一个煎饼递给他们,他们学着俊生的样子大口地咬了一口,咀嚼过后兴奋地说“嗯,好吃,真好吃。”不一会就吃点了五个。

    小雨看到郑辉三人目光都落在不断旋转的鏊子上,看着两位摊煎饼妇女在鏊子上有规律的用一个像钉子型的筢子刮着面糊,就像在变戏法一样,很快一张煎饼就成熟了。

    小雨吃了两个就饱了。问郑辉“你估摸一下,摊一个煎饼用多长时间。”

    郑辉还没有回答,马良张口就说“三分钟左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