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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想不想听?”
“熬。。。。太棒了。。。再来一首。”
约翰拿着麦克风开始跑动起来,先跑到乐队面前,说了一些什么,然后回到包厢中央,手中又多了一把电吉他。
喝了一些酒精饮料的约翰此时已经不要脸了,他决定对不起他心中的哪位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没办法,让别人没路可走那是他的长项。
也许这个时代的某些名人都会记恨自己把,但是自己已经得罪好几个了,也不差在多几个,反正他们现在歌还没出来就不算抄袭,难道不是么?
先拨弄了几下琴弦,找了找感觉,紧跟着就是一阵疾风骤雨一般的弹奏,节奏很快,音乐很有节奏感。
不要脸的约翰,头贴近麦克风,吼出。
“They old hidon““ you ever e around here Don““ anna see your faaer ho““s rong h Jus ea i, ea i”
歌声配合音乐,加上那令人惊叹的机械舞,让众人看的双眼发呆,但这绝对不是一首歌曲的顶点,而是开始,当达到整个歌曲的顶点,约翰抛下自己头顶的礼帽,侧身开始走起了太空步。
“偶买噶。。。”
惊呼声不断,此时的比赛已经不是重点,而整个世界之中只有约翰在行走,他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潇洒,洒脱,看起来很轻柔的前进却在不断的后退,在后退。
引得无数人赞叹。
的确,这时候迈克尔杰克逊还没有发明太空步,这动作约翰提前了十年,简直就是降为打击,可想现在现场观众们的感受。
记得当迈克尔杰克逊第一次走太空步的时候,引发了世界轰动,那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少男少女直接玩了命的搞追星,的确,他是星辰,是当时世界上最闪亮的一颗星。
最后约翰脱掉西服,脱掉白汗衫,跪坐在地上,唱完最后一句时,全场寂静。
此时不在是鼓掌或者欢呼能形容所有人的感受的,因为那是一种冲击,从感官到心灵上的冲击,歌曲直接击穿了所有人的那份心灵。
慢慢起身,整理了一下头发,看着四周,微微鞠躬。
此时慢慢所有人才缓了过来。
掌声,欢呼声,约翰并不在乎这些,还回电吉他拿起一杯香槟独自喝了起来。
“太棒了,当初你说你是歌手我还不相信。”
“乔治,现在比分多少了?”
“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