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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张三:那个敲锤的,你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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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害的我又从网上买了一个(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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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售药物需要各种手续吗?”

    “别管三哥卖什么,待会大家只管枪就是了,无条件支持咱们家三哥!”

    “支持个屁,我还年轻,七次小郎君说的就是哥们,根本用不着吃药!”

    “小哥哥,你那些药姐姐也用不着,要不你干脆上一款电动玩具吧,姐姐一定捧场!”

    林河看着一条条弹幕,起初,他还有些莫名其妙的,但是到了后来,明白是怎么回事的他,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

    踏马的,这群牲口,竟然把老子当成买壮1·阳·药的了。

    我刚才说的是这个吗?

    林河仔细回忆了自己刚才的话,好像是有那么一点歧义哈。

    他特意看了一眼那个评论要买电动玩具的网友,暗暗记住了她的网名,然后这才说道:“那啥,打断一下,我不是卖药的。”

    “我想说的,还是跟法律有关的话题。”

    “麻烦大家都严肃点,请不要用你们那龌龊的思想,玷污我这高贵的灵魂!”

    “假如我和你妈同时掉进水里,你会先救谁?”

    “我相信百分之八十的男生都被这个问题逼疯过,今天我通过法律的角度,来告诉你们正确答案!”

    “答案就是一定要先救妈妈。”

    这个答案,倒是让众多网友始料不及的。

    “啥玩意,这玩意还有正确答案。”

    “牛逼,果然,法律是万能的。”

    “大家别上当,主播这是搞笑的,上次我也是跟我女朋友这样说的,结果她都气炸了,害的我又从网上买了一个!”

    “我也想这么说啊,可是看了一眼旁边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女朋友,还是觉得狗命要紧,我怕她突然坐过来,给我一屁股!”

    “主播你说说,到底是哪条法律规定,一定要先救妈妈,如果有,我明天就去买上一本《律法大全》,以备不时之需。”

    两分钟后,林河这才呵呵一笑道:“的确,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一定要救妈妈。”

    “不过,在刑事诉讼法第741条中,有一条叫做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女朋友和妈妈同时掉进水里,救女朋友属于道德义务,救母亲属于法定义务,如果不救母亲造成死亡的,会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可判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

    “或许有人要问,什么是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我给大家举个例子!”

    “学校里组织春游,张三作为体育老师,带着十几个小朋友外出游玩,途中一个三岁的孩子掉进粪坑,张三只是打电话报警,并没有立即实施营救。”

    “这时,一位旁边路过的老农告诉张三,这个粪坑是新建的,里面的粪水最多只有一米深,但张三依旧不为之所动,等警察到来时,孩子已经溺亡。”

    “张三作为学校的老师,带着孩子们出门游玩,有义务为这群孩子的安全负责,然而他在明知自身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却眼睁睁看着孩子在粪坑里挣扎,最后导致孩子溺亡。”

    “法庭上,张三以不作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说,大家明白了吧。”

    林河说完,一脸平静的盯着屏幕。

    “靠,我刚才特意查了一下,刑法上还真有这条法律。”

    “主播牛逼,666,一个世纪性难题,就这样让你整明白了。”

    “玛德,我家那傻老娘们以后要再敢问我这么弱智的问题,老子非要大耳刮子呼她!”

    “唉,看了一晚上的直播,终于看到我三哥进去了一会,不容易啊!”

    “放心,不久后,三哥还会再出现在主播嘴里的,法外狂徒,实至名归。”

    “好了,今天晚上的直播就到这里,大家再见,以后再找机会跟大家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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