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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动手时,就预备窃取曹铎酒吧的电线作为作案工具。并且,还有一种可能……”
“你是想说,即便慕成昌没有杀害曹铎,这个凶犯可能也会杀曹铎灭口?”
“对!大家别忘了,酒吧开业后,曹铎一直把那辆卷没有用完的电线,放在酒柜隔层中。警方一旦查到裘雨桐的前男友,就会去酒吧找曹铎。继而看到酒柜上的电线。所以我想,就算可芸那天晚上没有去酒吧,曹铎可能也会出事。”
简逸连连摇头,“我不太同意你的观点,侯子,你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那个凶犯,决定杀掉这三名受害者。动手的顺序,该怎么安排呢?”
侯峰轻轻拍了拍额头,立即明白简逸的意思。如果凶犯是在曹铎的蛊惑下萌生杀人的念头,就该最后再对裘雨桐动手。待杀掉裘雨桐后,再杀曹铎灭口。警方查到曹铎是裘雨桐的前男友,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等警方赶到酒吧,看到酒柜上的电线时,曹铎恰好出事,那才能真正切断所有线索。
但是这个推测,必须建立在曹铎知道凶犯身份的基础上。曹铎就像引导慕成昌作案一样,蛊惑凶犯杀人。他故意离开酒吧,又不锁上玻璃门,给凶犯制造机会拿走电线。
可问题是,曹铎怎么能够确定,凶犯一定会去酒吧窃取没用完的电线,作为杀人工具呢?
曹铎在蛊惑凶犯杀人的时候,肯定不会把话说得太明。他在诱导慕成昌作案时,也没有明确告诉慕成昌,该用何种凶器作案。
可芸不禁回想起那晚曹铎说过的话,“通常警方破案所依靠的不外乎是监控、尸检、社会关系排查这三种手段。如果现场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杀人手法又极为普通,凶器上甚至没有指纹,排查社会关系也毫无效果,那警方还有什么办法找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