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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能性,是程翔删掉李娇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联系人。第二种可能性,建立在凶手认识程翔的基础上,其目的就是嫁祸程翔。我说的第三种可能性,也是嫁祸。但凶手不认识程翔,他根本就不清楚,程翔和李娇的恋情,并不为外界所知。凶手的本意是嫁祸程翔,却弄巧成拙,反而帮程翔保住了秘密。”
芮雪默默思考着可芸的话,许队眼中透着些许诧异。
“那你是偏向第三种可能性咯?”
“对!案发时程翔有不在场证明,假设程翔买凶杀人,的确可以授意凶手删除掉李娇手机微信联系人和聊天记录。但还有个更简单的办法,那就是凶手从现场拿走手机,直接毁坏或是交给程翔。”
许队眼睛一亮,稍显兴奋地说道:“手机是凶手故意留在案发现场的!”
“对!如果是买凶杀人,留在案发现场的证据肯定是越少越好,与删除微信联系人和聊天记录相比,拿走手机可以将罪行暴露的风险降至最低。”
“这么说,你相信程翔?”许队好像很重视凌可芸的看法。
“嗯,他没有杀人动机!当时程翔已经订婚,未婚妻是某位领导的女儿。李娇怀孕后,如果对程翔的未婚妻进行骚扰,程翔还能顺利结婚吗?当然不能。程翔和未婚妻顺利举行了婚礼,说明他和李娇的关系依然不为人知。既然李娇不闹事,程翔就没有必要谋杀李娇。”
“可李娇毕竟怀了程翔的孩子!”
“对,李娇是怀上了程翔的孩子。但李娇怀孕三个月,从未在县里的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进行孕检,说明李娇不想要这个孩子。换句话说,程翔并没有受到李娇怀孕带来的威胁!在怀孕这件事上,程翔和李娇应该达成了共识。”
许队提出质疑:“如果李娇不想要孩子,就该在怀孕九周前终止妊娠。可她出事时,已受孕十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