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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她便跑。
两人奔跑在田野上,
路过微风,
路过落叶,
路过美丽的秋天,
也许,
能收获丰硕的爱情!
唐清华的吉他,是前世他当老师时,跟音乐老师学的!说不上有多精通,但算是微有小成,两人常常弹奏些流行歌曲,聊以自乐!
晚上。
他从班长手里借来了吉他!
调了调弦后,他开始吟唱。
“让我掉下眼泪的,”
“不只那日的愁,”
略带忧愁的旋律响起,是赵大雷的成名曲《西都》,唐清华微微压低嗓音,用那三十多岁的大叔嗓音,配合吉他悠扬的声音,唱起了这首满是忧郁的歌。
“***——”
超哥手中的随身听掉了,怔怔的望着唐清华:“老四,你竟然还会吉他弹唱……这是什么歌,我怎么没有听过。”
“这是我自己写的歌,就叫西都!”
唐清华不要脸的开始剽窃。
文明人之耻啊,请赵大雷大哥恕罪,主要是你这首歌,实在是太好听了!
当然,他将歌词改了改。
身为一个名大学生,是不会去小酒馆的,玉林路也改成了校园的小道,整体符合青春又多愁的大学生形象。
“见了个鬼,你还会写歌?”
王翰峰一副见鬼模样:“偏偏连我也觉得,这首歌还挺好听的!”
“再来一遍,大爷有赏!”
曲晓宇在他面前,碰触一枚笔筒。
唐清华心情挺好,再次唱了起来。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桦树林的尽头,”
“坐在图书馆的门口!”
当旋律再次传起,整个大寝室都沸腾了,甚至楼上楼下寝室的同学,都跑上来凑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