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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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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柳知县妄断奸案,包老爷明察刁棍(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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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法有金刚。

    端溪县河源街苦主孙诲。

    庆历三年三月~日急告。

    又见被告侯逸、余陶有呈词曰:

    诉为纵妻卖女干脱骗银两事:

    世风日下,贪婪之情堪比饕餮;人心不古,敛财之欲犹如貔貅。贼商孙诲,家业败坏,徒存虚名;纵妻卖女干,撵财谋利,以持奢靡。因彼妻妩媚,闻名街邻,缠绵日久,皆有情愫。不料,昨脱得我银三十余两,替之供家,彼竟翻脸搅局,不成好事,故争风相打,以泄愤恨。怎奈,今彼忒杀欺心,装捏***,人安肯认?脱银过手,伪造贞德,天理岂容!幸国有法度,祈老爷明察。

    端溪县下惠街冤主侯逸、余陶。

    庆历三年三月~日诉告。

    更见柳知县有判词曰:

    审得孙诲,纵妻卖女干,脱银度日,实不法贼商。昨将无籍棍徒侯逸、余陶银两脱骗过手,不与行事,故争风相打,以致反咬一口,捏造***,具状公堂。殊不知,若是***,只一人足矣,安有二人同为之理?若是***,又岂敢扯出门外打,当街吵骂,邻里怎肯依乎?今孙诲纵妻卖女干,与二光棍争风相打事实,各发打三十收监。孙诲之妻伯氏,人物婀娜,性情妖娆,实放荡之妇,着将官卖。

    包拯看罢,遂命人解孙诲夫妻至公堂勘问。但见那孙诲不过而立之年,乃一瘦长清秀人才。诲妻伯氏,人物端庄,容貌动人,衣着素雅,却不似妖艳之妇。夫妻二人步至公堂,就双双跪拜于地,直呼冤枉。见此,包拯亦不盘问案情经过,只是将夫妻二人姓名、年纪、父母姓名及房中床被动用什物询问一番,夫妻二人一一说来,包拯记在心上。

    之后,包拯又命人解侯逸、余陶至公堂勘问。但见此二人皆不过弱冠年龄,一人虽秀才打扮,却生得一双三角怪眼,贼头鼠脑的样子;一人面如白纸,颧骨突出,衣着亮丽,恰似膏粱轻薄之流。二人步至公堂,仍以孙诲纵妻卖女干脱骗银两之情陈诉不已。包拯却懒得随二人纠缠不清,反将伯氏姓名,父母是谁,房中床被什物来问。

    于是,得侯逸回道:小人近日初与彼有染,未暇问及姓名,彼女儿唤做上娟,怕羞辱父母,亦不与小人说明。彼房中是斗床、花被、木梳、木粉盒、青铜镜、漆镜台等项。

    对此,包拯不动声色,又将话向余陶问道:汝与诲妻相通在先,必知其姓名及器物矣。

    得余陶回道:那院中美伎称名上娟,只呼娘子,故不知名,曾与小人言其父名乐正,母姓冼氏,未审其真假何如。其床被器物,侯逸所说皆是。

    包拯听罢,将惊堂木一拍,怒道:今本官处有广虞候至孙诲家中勘查什物名目在此,与孙诲夫妻所说皆真,与汝二人所说皆妄。言毕,遂将其名目投与二人视之,二人见其名目则是藤床、锦被、牙梳、银粉盒、白铜镜,描金镜台等项,一时惊得哑口无言。继而,包拯又道:汝若久交情稔,必知伯氏房中陈设如何,既房中物件全然不知,必定机巧行强无疑。&

    余陶道:汝只知这小使美,不知他的母亲更美貌无双,国色第一。

    侯逸道:汝晓得彼家,可领我一看,亦是千载奇逢。

    余陶即引他去,直入其堂,果见孙诲之妻伯氏当比嫦娥妙艳。然伯氏见二面生人来,即惊道:汝是什么人,无故敢来我家?

    侯逸道:问娘子求杯茶吃。

    伯氏道:汝这光棍,我家不是茶坊,敢在这里讨茶吃!

    遂步入后堂而去,全然不睬。侯逸、余陶见伯氏貌美,看不忍舍,又紧跟着赶进去。伯氏即喊道:白日有贼在此,众人可速来拿!

    不料,二人起心,即去强挟道:强贼不偷别物,只要偷汝。

    伯氏高声叫骂,亏得丈夫孙诲从外听喊声急急进来,认得是侯逸、余陶二光棍,便持杖打之。二人不走,与孙诲厮打出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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