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红颜无心弄是非,纨绔有意倒乾坤(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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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包拯将黄宽监起,就退下公堂,便遣那二军士自去投文书,亦不在话下。
隔日,包拯一面差人往泷水县拘拿邵秀,一面则着人去查实陈家册籍,的确已除军名,然陈子厚仍遭此冤屈,可见旧日官吏贪赃枉法,更使包拯愤慨。
待差役将邵秀拘至,包拯升堂审问,见邵秀亦不过二十七八岁年龄,双目射着女干滑之光,穿戴更显骄泰奢侈。然面对今日之公堂,一来有闻现任知州大人之清廉,不可糊弄;二来证据确凿,他自知理亏,索性将议亲不成,故怀恨寻事陷害之情从实招认,可免受皮肉之苦。包拯审出前后二情,遂判道:
邵秀、黄宽,皆不良子弟,一人觇刘氏惇娘芳容,议亲不成,诬告陷害,使陈子厚含冤发配数载;一人觊觎刘氏惇娘艾色,以官势压人,强婚而殴惇娘至亲。邵秀、黄宽之行径,着实可憎,今罚二人银两,以慰陈子厚、刘惇娘数载含冤之苦,以补惇娘至亲受殴之情。决邵秀、黄宽发配崖州充军,陈子厚、刘惇娘归家居住。
就此了断此案,更不在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