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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我对首富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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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不会成为叔叔吧(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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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数记忆在脑海里闪过,关琛都呆了。

    他竟然穿越成了宁采臣,而他现在要去郭北县收账。

    他取下帽子,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有头发的。

    关琛就很梦幻,他竟然变成了有头发的宁采臣。

    如果是没有头发的宁采臣,他还能勉强接受。

    不行,必须的找个地方把头发剃了。

    有头发的感觉实在太刺挠了,真可谓浑身难受。

    就本心而言,他实在不愿意成为宁采臣。

    不仅是因为有头发,还因为他在港岛混得好好的,事业才刚刚起步。

    成功从四无人员转型变成了三有人员,变成了有身份,有女朋友,有事业的新锐港岛人。

    还因为见义勇为,受到了港英政府的嘉奖。

    可以说混得风生水起,他实在找不到离开港岛的理由。

    更关键的事实是他昨天去爱丁堡学校看了。

    学生就是让人十分讨厌的周星星。

    长时间失踪,周星星撬了自己的墙角就糟了。

    阿敏,我的阿敏!

    好在他看到了自己信息面板里的倒计时。

    回归倒计时:29天23时58分43秒。

    29天23时58分42秒。

    29天23时58分41秒。

    这个倒计时在不断变小。

    关琛估计倒计时走完,他应该就能回归港岛。

    可是,都说人性是经不起考验的。

    阿敏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呢?

    不知道一个月后回归港岛,会不会忽然就要当阿敏孩子的叔叔了。

    如果真是这样,就真的有点喜剧片变恐怖片的味道了。

    还有自己投资“二马游戏”的100万,希望戴文杰那小子不要卷钱跑路了。

    “嗷呜!”

    就在关琛陷入担心的时候,远处忽然响起一声声狼嚎。

    关琛连忙提起精神来,他现在所处的环境是荒芜的山林。

    此地不宜久留,因为狼是群居动物。

    他刚才可是一拳打飞了一只灰狼,不知道它是否回去呼朋唤友,搬救兵去了?

    若真是搬救兵去了,那就糟了。

    他现在根本就打不过它们。

    关琛掏出地图,取出指南针,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向郭北县行去。

    然后走了两步,布鞋开了,撕快布条绑上继续走。

    饿了,取出箱笼里的馒头,咬一口牙齿差点儿崩掉。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他还有本事和干馒头较劲。

    这幅身体简直弱的可以,走三四百米就要坐在石头上歇息一会儿。

    和干馒头较劲他还真害怕牙齿全都崩掉,所以唯一的口粮当然不能扔。

    泡点雨水就可以吃了,为什么要扔掉?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浪费粮食,他不取也。

    走到路边,忽然下起了及时雨。

    这不又可以喝水解渴,又可以吃馒头充饥了?

    正好前面道路旁边就有避雨棚。

    他冲到避雨棚旁边便见到一群倒在地上的剑客。

    剑客已死,血水顺着尸体流了出来。….

    顾不得道路上的死尸,他连忙冲进避雨棚把箱笼放在里面。

    箱笼里可有他收钱的账簿,千万不能打湿了。

    放好箱笼,他用箱笼里的破布包裹好账簿后,才跑进雨里开始模尸,尸体应该刚死不久,还有余温呢。

    他们受得都是剑伤,一击毙命刺死的,看起来对方是用剑高手,以尸体的僵硬程度和温度来看,剑道高手刚离开不久。

    至于,这么多人死在雨里是否会害怕?

    关琛现在可不会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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