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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帝国之忠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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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血战广州(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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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黑鹰卫正将了。”赵忠信点头赞许道。

    “小人。。。末将多谢主人了。”达旺欣喜万分的说道,达旺全身被火药熏得一片漆黑,说话间露出了口中白生生的牙齿,不过达旺身上没有一点伤,简直是奇迹。

    此战不是达旺舍生忘死的护主,赵忠信也许就落入了宋军之手。

    达旺简直欢喜极了,可以用心花怒放来形容,升为黑旗军正将后就意味着永远脱离了奴籍了,永远自由了,若赵忠信率黑旗军在两广之地建立了霸业,那么水涨船高,自己及其自己的家人也将会得到极大的改变,目前看来,赵忠信在两广之地建立霸业是有着极大的可能性的,并不是水中花,镜中月。

    不过达旺仍是称呼赵忠信为主人,并在达旺的一生之中都将赵忠信看做是自己唯一的主人。

    “摧锋军现在何处?”赵忠信接着问道。

    “主公”王刚应道:“摧锋军见我大军开到,就列阵向着广州城池方向退去了,末将已令人紧紧的跟着他们,并派兵堵住了摧锋军的后路。”

    “好”赵忠信闻言冷笑道:“想跑?没那么容易。”

    。。。。。

    “叛军骑兵奔袭,列阵,速速列阵。”

    “快,快,长枪都给老子举起来。”

    “弓弩手准备。”

    随着摧锋军将领的大呼小叫之声,一千五百摧锋军与两千五百厢军身披各种甲胄,以各自的队将为单位,长枪在前,刀盾兵在中间,弓弩手在最里面,两侧有少量游骑护卫着两翼,列成了一个大圆阵,此阵又名三叠阵,用以对抗骑兵的突击。

    摧锋军与厢军均是以长枪兵和弓弩手为主,两军的操练方法大同小异,区别就是装备与士气的区别,摧锋军头戴大檐铁盔缀着红缨,军衣是以红色为主,远远看去就像一片红色的海洋,弓弩手基本都是手持神臂弓或克敌弓,射程远,杀伤力大,而厢军均是头戴宽边范阳帽,身上铠甲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远远比不上摧锋军身上的铁甲,因而宋军将领将摧锋军排在在最外围,厢军在最里面,一旦外围摧锋军被击破,那么宋军阵型就会像一个鸡蛋似的被全部摧毁。

    神臂弓或克敌弓射程是在两百四十步左右,有效射程也就是杀伤力最大的射程是在一百步左右,而这一百步对于骑兵来说也就是瞬间的事情,在此期间弓弩手最多能射两箭,骑兵就会冲到面前了,因而外围必须有手持长枪的长枪兵保护。

    此时天已大亮,天空中刚刚下过一场小雨,现在雨已经停了,不过空气中还带着一丝潮湿的味道。

    摧锋军第二将胡世景看了看远处远远缀着摧锋军的黑旗军数千骑兵喃喃问道:“我军距离广州城池还有多远?”

    “胡统领,不到四十里地了。”摧锋军一员将领答道。

    胡世景暗暗叹了口气,这四十里地对于摧锋军来说就跟到天边一样远,叛军骑兵肯定不会轻易让摧锋军全身而退的,在此期间,叛军骑兵肯定要对摧锋军发起一次又一次冲锋的,弄不好摧锋军加上厢军这数千兵马均会全军覆没的。

    这是胡世景所没想到的。

    胡世景率四千余宋军昨日在南花溪设伏,胡世景满以为以数千人马伏击叛军数百兵马,其中还有一千五百余摧锋军精锐,按照从前剿灭贼寇的经验来看,以数千精锐宋军伏击数百贼寇,那还不是能够瞬间就能将其全歼,手到擒来?就算贼寇再多十倍,不过是多耽误点工夫罢了,瞬间将其剿灭后就能从容退却,退到广州城池附近就安全了。

    可令胡世景万万想不到的是,这支只有五百人的叛军队伍竟如此顽强,军械装备、士气等等也是完全出乎胡世景的预料,叛军以四百余人与数千宋军奋战了整整三个多时辰,整整拖住了宋军主力三个多时辰,虽最后斩杀了三百多贼寇,但宋军本身也损失不小,不但如此,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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