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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死!姐姐闺蜜成了我的相亲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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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慕诗妤的另一个闺蜜(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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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内容等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有效。

    说白了,谢尚均向甘钰茜出具的字据,是他自愿做出的承诺。

    同时从内容上看,那100万是谢尚均雇佣甘钰茜照顾日常生活起居而支付的劳务费用。

    劳务费本身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有效。”

    停了一下,林白夜继续补充道:

    其次,法律还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

    如果谢尚均与甘钰茜之间确实存在不正当关系,那么谢尚均单纯地向甘钰茜赠予财物,比如谢尚均出轨甘钰茜后直接给甘钰茜100万,这种情况下不仅违反了公序良俗,还侵害到其妻子共同财产处分权。

    即使谢尚均以“劳务费”的名义向甘钰茜出具了字据承诺,也是属于无效的。

    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甘钰茜确确实实照顾了谢尚均的生活起居。

    而且,谢尚均与甘钰茜之间虽然存在不正当的关系,但是两人之间并非法定夫妻关系。

    甘钰茜也没有义务为谢尚均洗衣、做饭并照顾他的生活饮食起居。

    所以,甘钰茜还是可以告谢尚均的,可以向他索要赔偿,而且很大概率会成功。”

    林白夜给出了最后的总结。

    “你确定?”林雅欣眯起了双眸。

    林白夜点点头,“就看法院怎么判了。”

    闻言,林雅欣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这么说,谢尚均那老家伙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而已咯。”

    「哎呀,这下有好戏要上演了。」

    林雅欣盯着那份字据,心中淡淡一笑。

    心情大好,林雅欣大大咧咧地拍了拍林白夜的肩膀,“老弟,不错嘛,懂得挺多的,不枉姐姐当初大力支持你去读警校。”

    林白夜有些无语,他这些知识可不是从警校学来的,而是自学得来的。

    而且,林雅欣当初明明是反对原主去读警校的。

    不过他也习惯这个睁眼说瞎话的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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