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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长此以往的自我欺骗好像半点儿用都没有,在真相来临的那一刻,你我都是世界角落里的小丑。
没有人会在意你。
也没有人会爱你。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陆靳予开始知道了个残酷的现实。
原来,在所有的选择里,他永远都是被放弃的那个。
家庭和睦的时候陆百川出轨搞外遇,家庭破碎的时候趁势迎接破坏别人家庭的人进门,在平时生活相处中,陆百川更会毫无思考地偏袒陆莫离。
而现在,就连陆靳予的亲生母亲也冷冰冰地放弃了他。
虽然陆靳予表面上看起来吊儿郎当,没有个正型的样子,其实在内心的最低处,他也有害怕的点。
害怕被丢下,害怕不被在意的人在意。
尽管他从小就在很努力调整自己的恐惧。
从来都不被选择的他,在遇见宋清颐后,在他觉得自己也会被她丢弃的时候,宋清颐跪在床上吻他,她还会在有很多人的饭局上拉着他的手,告诉别人说:“我喜欢鲸鱼。”
鲸鱼是陆靳予当初起的乐队名字。
他喜欢入梦鲸鱼,觉得这象征着自由和大海,也意味着所有美梦都会成真。
这大概是陆靳予头一次会被人这么坚定地选择着。
光凭这一点,足够让他匍匐在宋清颐之下,永远当个虔诚的信徒。
陆靳予永远都会把宋清颐放在心上。
无论外面地诱惑有多大,他始终坚信不疑着这一点。
爱不会消失,也不会转移。在西江留守等待的四年里,陆靳予对宋清颐的爱意从未减少过。
他都想好了的,如果四年时间一到宋清颐敢不回来的话,他势必会去国外捉她,然后狠狠地教训一顿。
好在,他如愿以偿了。
串串锅开了大火在煮,锅底被煮得咕噜咕噜冒泡。热气蒸腾,眼前的视线被模糊,宋清颐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发呆。
眼眶有些潮湿,陆靳予没错过她的这点儿反常,给她碗里夹了块鱼丸,见她还在失神发呆,无奈地笑了下,“就一个光秃秃的戒指有什么好看的?”
“比你对象还好看?”
他又来了。
又是这样,只要宋清颐把注意力放在别的东西身上,他心里就好像是不痛快似的,开始没事找事,吊儿郎当地让宋清颐把注意力转到他的身上。
事实证明,这招很有效果。
宋清颐收回视线转而看向他,一脸不满地跟他强调:“这可是你给我的求婚戒指哎!当然好看!!!”
“比我还好看?”
“嗯!!”
这话到这儿没得接了,陆靳予到嘴边的话又收了回去,饮料瓶渐空,陆靳予又去饮料柜那儿拿了两瓶宋清颐喜欢喝的饮料。
饮料上还带着凉气,丝丝冷意遇到外面的热后冒出一颗又一颗的水珠,沾着一手的水汽,陆靳予看见宋清颐爱惜地摘下戒指,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包里。
垂着的眼眸里有藏不住的笑意。
眉头舒展,但更多点儿的是无奈的情绪。
心想这姑娘怎么这么容易满足。
那枚戒指,是他刚脱离陆家,手上没什么钱,还是个穷学生时买的。
只是觉得读书时代的爱意不想自己一个人自私的留存,当初没能及时送出去的戒指,在跟随了他四年后再次见面还是想送给她。
物归原主罢了。
这枚戒指上没有钻石也没有宝石,是他当初在一个小众品牌店买的,买的时候是觉得宋清颐肯定会喜欢。但要是真拿着当婚戒,肯定不行。
傻不傻啊,这姑娘。
他准备的可不止是这么一点儿。
酒足饭饱,结完账单。
陆靳予和宋清颐两人都戴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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