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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祯绝不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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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3 章真实的明人日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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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离得远了,看不大清楚。

    然而,张志成却知道,皇帝规定必须在道路两侧,各栽种五行树木。

    勤劳而聪慧的百姓,就选择了果树。

    果树……

    善良而朴素的百姓,这是在为将来可能有的饥荒做准备啊!

    一场天灾。

    从不知饥荒为何物的明人,开始了节俭……

    身为锦衣卫,世代都是吃皇粮的。

    张志成怎么不知道——自从大明洪武太祖立国以来,就不曾有过大规模的灾荒!

    甚至,每每地方遭灾,朱家皇帝们,总是要开仓放粮。

    这可不是施粥!

    而是细米白面的发粮食!

    很多时候,还直接按照户数、人口赠送,每丁能够领了数石粮食之多!

    大明立国近两百八十年,前两百六十年,都不知饥荒为何物。

    民间奢靡之风盛行。

    甚至,很多小百姓死后,都要用青砖裹墓!

    三代勤劳之家,甚至能够穿得起丝绸!

    大明更是直接规定了法律——除了商人不准穿丝绸外,黔首百姓,都是不禁止的。

    “唉!”

    张志成叹息一声。

    一场天灾,神州满目疮痍啊!

    “昔年,我尚幼之时,阿耶做的是锦衣缇骑的差事。

    有一回,阿耶做了私活归家,赚了五两银子的外快。

    他一边吃酒,一边与我说笑。

    言:此次办事,却是一馋嘴鬼犯了事,却正好为家里挣了一座房子。

    那厮想吃牛肉,集市上恰恰连续三天,都不见病牛屠宰。

    这厮遂给自家牛犊喂了一截铁钉,结果,被官府胥吏看出了毛病,连人带牛,全给扣了。

    因为我家是道门之后,那家人就特意托人请了我家阿耶,让我阿耶想想办法。

    我阿耶就用小手段,取出了钉子,让他免予刑罚。

    这件事,官府也是知道的。

    毕竟,县官也不想因为一个耕牛,就真的打了一百棍。

    那是会死人的……”

    宰杀耕牛,之前朝代都是重刑。

    例外的是宋明两代,因为经济繁荣,社会富庶,这个刑罚,就不适合了。

    《宋刑统》:

    “诸故杀官私牛者,徒一年半”、“主自杀牛马者,徒一年。”

    南宋时期,经济总量是比不上北宋的,因此刑罚变得更重:

    “诸故杀官私马牛徒三年”。

    即便是致伤致残,只要影响了正常使用,一律按杀死罪对待。

    如果杀死自家养的牛,则要劳动改造一年半,一下子比北宋多出了半年。

    到了明代,社会发展成为封建时代的顶峰,宰杀耕牛的处罚,也就变轻了。

    《大明律》:

    “故意杀死他人马牛的,杖七十,徒一年半;

    私宰自己马牛的,杖一百。

    耕牛伤病死亡的,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黄得功哈哈一笑:

    “这位老兄,倒是与我一般嘴馋。

    想当年,我年幼时,一样偷偷将母亲酿的酒,给全喝光了。

    张爵爷你还不知道,我自幼父亲没得早。

    母亲就靠酿酒,维持家业。

    老娘看到我吃光了酒,恨不得捶我一顿。

    咱第二天就掂着刀子,上阵砍了两个东虏,整整换回五十两赏银。

    那时,某才十二岁……”

    黄得功哈哈大笑:

    “咱们大明人啊,除了这二十来年,可从不愁吃喝。

    嘴刁,才是常态。

    故意将耕牛弄病,好名正言顺的屠宰,并不罕见。

    市里巷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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