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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崇祯绝不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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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64章 法家?不!人家是带着剑的规则制定者(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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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吹的倒是响亮……

    但是——

    这就是屁话!

    陈奇瑜怎么不明白,统一华夏的始皇帝,用的是法家!

    那时候,儒门……

    也就是给人吹唢呐办丧事的小啰啰。

    还一统天下……

    儒门统个屁啊!

    那是法家!

    莫说雄才大略的始皇帝了,就连山东六国,也不曾将儒门放在了庙堂之上!

    甚至,就连最弱小的卫国,都不曾真正青睐过儒家!

    便是儒门的故乡鲁国,也不过是短暂使用孔子罢了。

    短短时间之后,至圣先师,就不得不背井离乡了……

    一统天下,解决华夏乱世……

    可跟儒门不沾边!

    只不过秦二世而亡,带来的影响太大了!

    一统天下的刘家皇帝,眼见民生凋敝。

    于是,刘家初期的皇帝们,只好转为了老庄之学,推行无为而治。

    以恢复民生。

    到了武帝时期,国家实力恢复,就转为再行法家了!

    只不过,因为秦朝二世而亡的缘故,汉武帝将法家换了一层皮——

    “儒皮法骨!”

    明面上是“独尊儒术”,实际上,儒家就是一个幌子。

    给“以免学习了秦朝,导致二世而亡”套了一个免骂外壳罢了。

    真正的帝王之学,依旧是法家!

    只不过,套了儒生的皮罢了。

    儒皮法骨,才是真正的两汉朝堂法典!

    简单来说,就是脸厚心黑。

    帝王之术,从来都不是什么儒门!

    法家,才是真正的帝王显学。

    而法家……

    法家简单来说,就是——有仇报仇!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杀你全家!

    呃!

    不对!

    那是小百姓。

    到了国家层次,又是另一种情况了——

    你敢打我一拳,我就夺你三县!

    你敢给我一刀,我就抢你皇宫!

    这就是国家层面的“武”!

    只不过,两人斗殴、互相残杀,只能叫“武”。

    小团体互斗,那就叫武林“比武”。

    而到了国家层面,这就叫“法”了。

    这就是为什么执行法律的人,叫“执法”的原因。

    手持武器,施行国家“武力”的人,不叫执法,叫什么?

    何为法?

    你敢杀我一民,我就灭你一国!

    这就叫法!

    这是国家层面的法。

    汉武帝定下的国策,就是这么一个缝合怪。

    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单纯的儒门!

    他用的是公羊儒的领袖人物——董仲舒!

    至于公羊儒……

    那可是最早将法家融入自身的门派。

    甚至,可以说是法家披了儒门的皮罢了。

    (毕竟,以调停人身份混迹武林,难免被人敲闷棍。

    还是儒家好……)

    公羊儒有一个三大核心,叫——

    “大一统、大居正、大复仇。”

    看看——

    完全就是法家的那一套!

    要知道,法家不就是最早的“武林帮派调停人”么……

    如果说墨家弟子拿着三千清锋长剑,游走各国,敲诈弱小国度……

    真当人家“兼爱非攻”,都不要打仗以和为贵啊!

    胡姬儿扯!

    墨家到了后期,可是拥有带甲之士数万之众啊!

    (还是霉子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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