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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不大,但好在每日客流不断,收入稳定,生计不成问题。我就不一样了。风餐露宿,吃土喝风,吃了上顿没下顿,不如将赔偿金通通送我,物尽其所。对了,说起观风月,不知,你去捧场了没。他之前与你最是要好,你若不去,那还真是可惜了。”
江湖术士木然道:“瞻行者,你吃酒吃糊涂了吧?贫道怎么会认识观风月这等大神呢?”
瞻仰道:“你忘记了。我从来不吃酒。”
江湖术士扛着一杆破旗子走街串巷多年,除了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糊弄糊弄那些刚入行的小“地瓜蛋”们,更为要紧的是打听得来了不少六界奇闻异事。譬如,葫中天左鉴那个糟老头子,入行前是个摆摊卖粥的,常年握着把大铁勺子在锅里搅,搅得一锅粥黏黏糊糊连只苍蝇都不稀的光顾,逢年过节卖不出去,只能等到春节时用作浆糊,贴窗花封对联。又譬如,坐镇地府号令千万鬼兵的现任阎王爷,办公时铁面无私庄重威严,生平却有一大癖好,喜爱乔装改扮去人间,网罗搜集各种死人下葬时撒的纸钱,拿回老巢用桃木枝子串成羊肉串,用幽冥鬼火烤的外焦里嫩,又香又脆。又又譬如,听说天上飘着的六界第一大佬,三万年前从他老子手中接任了这份六界最香的金饭碗,却是个穿着开裆裤、冒着大鼻涕泡、牙牙学语的嫩娃娃,继任以来,从未翻看过一篇下界送上来的文书公报,成日里只会嘬着大拇指哭着喊着找奶吃。
诸如此类的花边新闻,不胜枚举,如数家珍,如享饕餮。比上述这些离谱的更有。曾有好事者将这些奇人奇事编纂成册,命名《群魔乱舞》,誊写千份,私下流通。没想到反响甚为热烈,在修真界中广受欢迎,以致一册难求。
这本《群魔乱舞》,江湖术士曾以自己那条三寸不烂之舌蒙骗来过。其中精彩内容,翻看不下千遍,记得是滚瓜乱熟。而对于瞻仰所说的“我从来不吃酒”,也是渊源已久。《群魔乱舞》中有如下记载:
“瞻仰,六界第七位功成天途行者。生卒年月不详,居所不详,相貌不详,人品不详。酒品却是穿糊地心的恶劣。见识过她酒后“真容“的人现如今都已灭绝。详细内容,请读者天马行空,纵情编排,自行想象。”.
若是不巧有熟人在猎魂途中遇上她,热情洋溢慷慨相邀:“呀!瞻行者,真是好久不见。去喝两杯怎么样,今日我请客!”
好嘛。喝完了就可以提前退休,让她直接送你去地府报道了。
不过,倒也不必太过伤悲。你完全可以在你坟头的墓志铭上,找人刻下人生中最为壮烈的一笔:“吾与瞻行者有过命的交情!”
或许是回忆书中这段记载太过漫长,瞻仰站在一旁良久,等不到回话,便好心重复一遍,道:“怎么。就这么想跟我喝一杯?”
这句话她说的轻飘飘的,就如同行见面必须客套两句一样,流于表面可有可无,江湖术士却听的浑身汗毛倒竖,忙道:“不敢不敢······”
瞻仰淡然拨弄散乱的发丝,道:“也成。但若你哪天想不开了,记得唤我。我请你。”
“······”
瞻仰收敛插科打诨的兴致,正事火烧眉毛还悬而未决,方才又观这间客舍只有江湖术士一人,不免心生疑惑,询道:“那一鬼一神去哪了?”
江湖术士头摇如鼓,道:“不知道。醒来就不见了。”
瞻仰转身朝客舍外行去,招手示意身后:“跟我走。”
江湖术士兴高采烈爬起,“是要用饭吗?太好了,饿死了。”
瞻仰:“饭没有,酒水有的是。”
“······”
下楼时,客店老板眉心仍贴着那张定心符,才会暂时克制昨夜那种摧枯拉朽的无力感,勉强守在迎宾台前,接受瞻仰狂轰乱炸的盘问。
瞻仰道:“店家,你可看见昨夜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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