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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靠窗的座头坐了。
众目睽睽之下,段四去也不是,不去也不是,正犹豫间,忽有认得曹昂的百姓言道:“段四郎,此人乃是洛阳西部尉曾阿牛,最是急公好义,嫉恶如仇,他只是请你吃酒,又吃不了你,为何像个姑娘家似的扭捏着不去?”
“原来这个年轻俊俏后生就是曾阿牛,听闻此人甚是了得,只是不知道他这次是不是来捉我呢?管他呢,还是溜了再说。”
段四向围观百姓拱了拱手道:“在下有事,诸位客官就散了吧。”
他也不收拾散落一地的铜钱,对着金毛小狗耳语了几句,然后拐进了路边的茅厕里,等他出来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老大爷,跟随着人流离开了。
这时,祝红提醒了曹昂一句,“训狗人已经溜了,你怎么不去追呀?”
曹昂摇了摇头说,“他走不了的,想找他易如反掌。”
祝红想反驳却是无从反驳,因为这一位真的有本事。
有本事的人说什么都是对的,不存在吹牛这一说,因为他能够兑现自己所说的话。
曹昂胸有成竹:“一个时辰之内,我肯定能把段四挖出来。”
曹昂喝了一杯茶,不听祝红说话,扭头一看,这才发现,本来坐在他旁边的祝红,竟然不见了。
他心里一惊,按理说,祝红是不会不辞而别的,因为毕竟还没结案,她这一走,未免有畏罪潜逃的嫌疑。
可是如果不是她自己要走的话,就是吕布亲自出手,也不可能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人掳走。
曹昂正寻思着呢,却见门帘一掀,祝红从门外走了进来,怀里竟然抱着那条金毛小狗。
这个祝红,还真的是善解人意,而且非常有本事。
曹昂喜欢养狗,中华田园犬,所以懂得狗的习性,就向店家要了一条卤鸡腿,送到了金毛小狗的嘴边,“乖狗狗,赶紧把鸡腿吃了,然后带我们去找你家主人。”
谁知道,那条金毛小狗都没搭理他。
曹昂讨了个没趣,一时之间,竟然想不出任何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