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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挑S级佣兵团,你管这叫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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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第一个任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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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是在找死。

    先不说你的直升机如何能在短时间内将毒品洒满整个东南市,就是督察局那一边,就够你喝一壶的了!

    丁春秋呵呵笑着:“这件事需要从长计议,现在只是个雏形而已,我先将这些告诉你,让你知道,以后就不会乱了跟脚。”

    “现在,我需要你帮我办另一件事。”……

    丁春秋果然还是疑心病十分重,秦风叹了口气。

    他现在正坐在一辆改装过后的吉普车之上,看着周围的景色。

    他们已经开出了东南市的地界,正在市郊的某个村道上行驶。

    一个肥胖的家伙坐在秦风的身边,虽然穿着一身防弹服和夜视仪等装备,但也遮不住一身的肥膘,在丁春秋手下,有如此体型的,不是简自豪,还能有谁?

    简自豪沉声对着包括秦风在内的七八人道:

    “再讲一次,我们这次任务的目标是一个叫做丧彪的家伙,他是老大的一号仇敌,也是我们的竞争者,有了他,我们的生意都难做了很多,所以老大时时刻刻都想除掉他,你们清楚了吗?”

    一番话,虽然听起来内容颇多,但细细咀嚼之下,全都是些片汤话,反反复复根本没讲什么东西。

    既没有任务的内容,任务的具体步骤,也没有吩咐等会儿的战术。

    跟神威特战队比起来,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不过……对于这些毒枭的手下,也确实是不该如此苛刻,拿来跟特战队相比。

    不过他们好像缺乏基本的常识。

    这些家伙,似乎连事先调查周围的兴趣都没有,只是一味地用强,丁春秋昨天才得知他的老对手丧彪的一处住宅,今天便吩咐手下去办。

    这些家伙,也急吼吼地拉上秦风便冲了过来。

    “连对手都不知道是哪些,甚至不知道他们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枪械,和种类,怎么能如此仓促呢?”秦风皱着眉头。

    分给他的枪械,是一把经典的格洛克17型手枪,这种古董货色虽然性能稳定而精密,但毕竟都是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产物了,就算保养得再好也会有些破损和卡壳。

    秦风皱着眉,擦拭着这个跟自己父亲差不多大的古董枪,忍不住叹了口气。

    枪是老古董,而子弹也只有十几发。

    面对不知道几何的敌人,这回如同旱地行舟,头疼不已,

    最让秦风感到艰难的,不是到底有多少敌人,而是身边这群猪队友。

    一点军事素质没有就算了,连点常识都没有。

    径直冲过去,难道是要给人包饺子不成?

    虽然丁春秋并没有让秦风把所有人都带回来,但是秦风宁愿这些家伙全都呆在基地之中,自己一个人行动,也好过他们白白送死不说,还连累了自己。

    秦风看着摩拳擦掌的几人,不禁心中一阵苦笑,他试探着道:“我们这么径直冲过去,会不会太过于打草惊蛇了,要不然侧回包抄过去,先看看敌人的规模和配置,再做打算?”

    市郊里,本来就少车辆,周围更是没有什么村落,人迹罕至,这辆车在此地出现,更是突兀无比。

    如此也就算了,你们直挺挺朝着丧彪的住宅那边走过去,是什么意思?

    丧彪作为同等的毒枭大佬,周围的防范自然也是重中之重,他们难道不会早早就在外面盯梢吗?

    简自豪冷笑道:“姓秦的,别以为老大收了你,你就一副得意的样子!”

    “我们几个可都是跟了老大几年的!你一个新人,就算老大再怎么喜欢你,你也配指指点点我们?”

    好嘛,没想到自己好心提醒,反而被误认为争夺地位和耀武扬威,秦风叹了口气,这些家伙如同被圈养的狗一般,围在主人身边献媚邀宠,别人感靠近分宠便会呲牙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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