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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挑S级佣兵团,你管这叫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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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挑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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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众人还在想,秦风该怎么出场的时候,一个有些疲惫,但十分嘹亮的声音,从侧方传来:

    “张猛,快下来,帮我抬!”

    闻言,张猛就是一惊,接着看到秦风的身影出现在丛林的边缘位置,身后似乎垒着一个硕大的黑影,看不清是什么。

    张猛还在愣神,秦风却直接拖着那道黑影走了上来。

    他用树藤和树枝做了一个简易的架子,将这庞然大物放在了上面捆好,接着一路拖了回来,一把放到众人的眼前,既像是炫耀,又像是证明自己。

    众人定睛一看,不禁个个倒吸一口凉气,眼中满是惊愕。

    “这……这是黑熊?”

    “好大的熊瞎子,我在东北老家,都没见过这么大的熊!”

    “太夸张了……”

    “我以为秦风最多带回来一头山羊什么的,结果是一头黑熊?”

    “这么大的熊,秦风可是没带着枪,难道就靠着一把匕首?”一个教官难以置信道。

    “还真是!你看!”另一个人指向黑熊的一只眼睛。

    众人随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黑熊的眼睛之上,分布着有着一道不深不浅的刀疤。

    虽然看起来并不狰狞,甚至破坏面积不大,但稍微观察,便能发现明显深入了脑髓之中。

    显而易见,这就是致死原因。

    众人围了上来,有的胆子较大的,开始抚摸黑熊的肉垫和爪子,并掰开大嘴,朝里面观看。

    “没有其他伤疤,说明致死原因就是这一道伤口!”

    有人检查了一遍,便惊呼道。

    要知道……为了保存猎物皮毛的完整性,自从数个世纪以前,古今华夏道外国的猎人们,都想尽了发法子。

    尤其是火枪作为猎杀工具普及之后,更是艰难。

    火枪的子弹,会让猎物完美的的皮毛,产生一个小洞。

    其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以此,有人研究出了完美的猎杀方法:射眼睛。

    眼眶可是没有皮毛覆盖的,并且还是致命部位。

    但……艰难异常。

    因此,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在华夏的北方地区,都会被尊称为“麻头”。

    意思是:枪法最好的人。

    而秦风,可是没有枪械的。

    也就是说,他靠着赤手空拳……或者说带着一把匕首,便做到了这一点!

    何等夸张?

    即使是教官们,看到黑熊庞大的体型,都在扪心自问,能不能跟这种猛兽,过上几招。

    心中,对于秦风的震撼更甚。

    “秦风,到底是什么人?”

    “难道真的有传说中的武功?”

    “你小说看多了吧!但是……除了这个理由,其他的也没办法解释了……”

    “啧啧,武松能赤手空拳打死老虎,这头黑熊虽然比不上真正的老虎,但也差不多了!”

    石青山看着连教官们都在交口称赞的秦风,皱着一张脸,心中有些无奈。

    说好的打压气焰呢?

    怎么会让秦风的形象,越来越高大呢?

    自己反而成为了他的垫脚石?

    不行!

    这样下去,秦风非得把尾巴翘上天不成!

    一想到曾经出席李汉芯的葬礼的场景,石青山眼中闪过一丝不忍,但还是板着脸冷喝道:

    “秦风,这次算你赢了,以后食堂里,会专门供应你的牛排!”

    队长居然服软了?

    不,只是愿赌服输而已!

    不过也够稀奇的了。

    他可是石青山,神威特战队的大队长!

    居然向一个列兵服输?

    这是何等罕见的场面?

    一时间,在场之人也顾不得看黑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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