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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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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九)(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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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图式”真假与对否,更无意于揭示《周易》之本义。不过胡渭还可归为象数义理讲《周易》的,还是有别于象数筮术之说的。

    在《易图明辨》未尾,胡渭质疑:“圣人岂专为卜筮而著一书,使天下后世之人日日端策拂龟,听命于鬼神而不务民义也哉,亭材论卜筮十则,可以箴宋人之膏盲,余故备录之而缀以管见如此。”

    看来胡渭还是反对把《易》讲成是占筮的东西,但胡无法弄明白先秦筮卜与《易传》里的象数卦术理论根源,又以象数卦学之说去说《周易》,同样就陷入了传统象数释《易》的泥淖里去了。这也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的通病,关键是在于今本《周易》的结构体式误导的根源。

    本身胡渭的“体用”易学论,也是有渊源的。

    早在宋时的程颐就用“体用”关系以释《周易》里的象与辞的关系。但程颐可是被后学界里公认的里义理派释《易》者。

    程颐的《易传序》里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程也强调自己在书中解释的是《周易》的辞语,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强调“作为本体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根源上本是一体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点点的间隔。”

    这种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体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道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出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到胡渭的“体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出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体用”理论的诠释吧?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紧密了。

    清代“易学”突出的是汉象数易学,汉虞翻易学受到清易学研究的重视。虞氏易学是以象数解《易》,在以“象”解《易》中,已突破了八种物象(八卦取象)解《易》,而发展出很多取象。清易学名家张惠言(1761~1802)作《周易虞氏义》,用虞氏取象说来解《易》。在复古象数学说而解《易》的还有焦循等。

    清人皮锡瑞(1850—1908年)的《经学通论》里有此说:“《四库全书·经部》惟《易经》为最多,《提要》别择之亦最严。‘存目之外,又别出‘术数,不欲以混经也,《易》义无所不包,又本卜筮之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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