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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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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六十八)(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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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显者,则变易之用,学易者尤不可以不知。”t.

    从对这一爻辞所引诸说,依然彰显的是朱熹占筮之说,其次是引程颐的阴阳刚柔之说。虽然编纂者补充的案说,也不过是占变筮术之说。

    岂知《周易·乾》文辞最后的“见群龙无首,吉”,是隐喻着更深刻的政治哲学思想。以筮术(算卦)说《周易》者,无疑是阉割《周易》这部先秦伟大政治哲学的刀斧手。

    又如卷十九对朱熹《易学启蒙》揲蓍筮术说法。

    “《易学启蒙》圣人现象以画卦,揲蓍以命爻,使天下后世之人,皆有以决嫌疑,定犹豫,而为迷于吉凶悔吝之途,其功可谓盛矣。然其为卦也,自本而干,自干而枝,其势若有所迫而自不能已;其为蓍也,分合进退,从横逆顺,亦无往而不相值焉,是岂圣人心思智虑之所得为也哉。特气数之自然,形于法象,见于图书者,有以启于其心而假手焉尔。近世学者,类喜谈《易》而不察乎此,其专于文义者,既支离散漫,而无所根著,其涉于象数者,又皆牵合傅会,而或以为出于圣人心思智虑之所为也,若是者予窃病焉,因与同志,颇辑旧文,为书四篇,以示初学,使毋疑于其说云。

    淳熙丙午暮春既望魏氏了翁曰:朱文公《易》,得于邵子为多。盖不读邵《易》,则茫不知《启蒙》、《本义》之所以作……。”

    又如卷二十里明蓍策第三大衍之(算卦起卦法)说法。

    “《河图》、《洛书》之中数衍之而各极其数以至于十,则合为”矣。《河图》,其”者,皆后得,”所因,而自无所因,故虚之则但为”之中,其四十者,分为阴阳老少之数,而十者无所为,则又十,以十而亦皆为”矣。《洛书》积数四而其四十者,散布于外,而分阴阳老少之数,中而无所为,则亦自,而并为”矣。

    案《洪范》曰:“用二衍忒。”衍者,推衍也。忒者,过差也。卜筮所以推衍人事之过差,故揲蓍之法,谓之“大衍”。大音太,如太卜太筮之比,乃尊之之称,非如先儒小衍大衍之说也之数,说者不一,唯推本于图书者得之,《河图》之数则数之体也。《洛书》之数则数之用也。大衍者,其酌河洛之数之中,而兼体用之理之备者与。

    大衍之,而菁一根百茎,可当大衍之数者二,故揲菁之法,茎为一握,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而其当用之策,凡四十有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

    集说崔氏憬曰:“其用四十有九”者,法长阳七七之数也,六十四卦,既法长阴八八之数,故四十九蓍,则法长阳七七之数,蓍圆而神象天,卦方而智象地,阴阳之别也,舍一不用者,以象太极虚而不用也。

    邵子曰: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余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十二用七,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九者阳之极数,六者阴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卦之变也。

    又曰:奇数极于四用,策数板于九而十不用,故而用四十九也。

    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再闰,故再扐而后挂。

    挂者,悬于小指之间。揲者,以大指食指间而别之。奇,谓余数,扐者,抽于中三指之两间也,蓍凡四十有九,信手中分,各置一手,“以象两仪”;而挂右手一策于左手小指之间,以象三才,遂以四揲左手之策,“以象四时”;而归其:余数于左手第四指间,“以象闰”;又以四揲右手之策,而再归其余数于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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