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周易哲学解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易学”评论》(六十五)(6/6)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和筮去解释《周易》,既是以讹传讹,又是错误的。

    正如其《周易集注·原序》所言:“沉潜反复,忘寝忘食有年,思之思之,鬼神通之,数年而悟伏羲、文王、周公之象,又数年而悟文王《序卦》、孔子《杂卦》,又数年而悟卦变之非。始于隆庆四年庚午终于万历二十六年戊戌,二十九年而后成书,正所谓困而知之也。”

    来知德的“易象”之说,正是来自于《易传·系辞》里的说法,而他所悟的伏羲、文王、周公之象,无疑尽是假象而已。

    《易经》之象,是指八卦所象征的事物,即八卦繁多的取象。来知德根据《易传·系辞》:“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的说法,提出《易》之本在于象,并言“舍象不可以言易矣”(见《周易集注》里对《系辞》注下第三章)的错误之论。

    《周易》里有一套符号无疑,但《周易》里的文辞并不是依据所谓卦符号及卦象填入的,《系辞传》作者们所说的“观象系辞”,是以讹传讹的错误说法。王弼之前的汉象数易学,是以八卦占术上所产生算卦用语,即互体、变卦、纳甲、飞伏之法等,去穿凿附会《周易》。而王弼易学以至于程颐,则着重于发挥《周易》文辞的义理。而被朱熹、来知德所弃王弼、程颐之学,而捡拾汉代象数与筮说《周易》,故朱熹与来知德的易学,无疑于是易学文化拉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