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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帝制时期易学评论
第一篇:两汉易学评论
第三章:如何理解两汉时期象数易学里的象数
象数易学产生于汉代,先秦八卦筮术上只有象(八卦取象),而无数说。到了把繇称式《周易》改造成六·九爻称后,才有了数说。
那么,何为“象数”呢?且看《辞源》里的解释:“《左传·僖公》龟,象也;筮,数也。物出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注中说:言龟以象示,筮以数告,象数相因而生,然后有占,占所以知吉凶。《周易》中凡言天日山泽之类为象,言初上九六之数为数。”
这是《辞源》里的解释是一共分三个内容。
我们且看第一个内容,《左传·僖公》里对“象”、“数”的说法。
《左传》记述“僖公”里发生的历史事件里出现的说法:“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輹复,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冠张之弧,侄其其甫,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竟由人。”
这是《左传》里反映了秦与晋国之间发生的历史事情,秦与晋国在韩原那个地方发生了一场战争。战争以晋国国君晋惠公成为秦国的俘虏告终。晋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往事,想来早在老子献公嫁伯姬于秦时,占了一卦,史苏说不吉,而献公并没有听从史官姓苏的说法,而还是嫁伯姬于秦,结秦晋之好。而惠公在感慨,若当年老头子(先君)要是听信了占筮史官苏的话,自己也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晋惠公埋怨老子没有听信史苏的占筮时,而也同时被俘侍在一旁的晋大夫韩简听不下去了,反驳晋惠公时就说出“龟,象也,筮,数也……”的那段话来。前一段内容是惠公被俘于秦后追想的往事,那往事里出现的献公出嫁伯姬时占的一卦《归妹》之“睽”,及史苏解筮的那套说话。
而这里韩简针对晋惠公的反驳及对占筮“象”、“数”论述,即反映了韩简理性的认识,又是对占筮里“象数”的最早论述。
韩简说:“用乌龟占卜是取其兆纹的形象来判断人事吉凶。用蓍草占卜是取其数目来推演出卦,而得知人事吉凶。事物发生以后,一定会显露其现象(形状),有了现象以后,就有滋生出更多的事情,有了滋生,尔后就有数目可计。先君干了那么多的坏事,能以数目计算吗?就算当初从史苏占筮的说法,又有何益处呢?《诗》里说:‘下民的灾祸,不是上天降下来的,都是由人作的孽有关!”
韩简的这番话是理性的,也是对占筮持否定的认识观,而重视人的行为问题,并且对占筮中的象数做义理的阐述,用客观世界的事物现象解释“象数”之理,同样是辩证的思维。
用龟占烧灼看出现的裂纹,观所谓的兆象,以附会吉凶。后发明了八卦卜筮,通过占卜兆象启示而想象附会出的八卦取象来神启人事吉凶。这应是象最早的用处。而数是早期用蓍草通过数演义进行卜筮,史上无传下如何的筮法,只有从早期八卦起卦时的大衍筮法中,却是通过数的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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