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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先秦易学评论
——《周易》一书在先秦时期形成的易学派别
第一章
由《左传》一书反映人们最早对《周易》的运用,也反映了先秦易学流派的雏形
第二讲:评《左传》一书记载史巫错“以《周易》筮之的历史成因
接下来我们讲述春秋《周易》文本及原初《周易》文本的发现。
由《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及“《周易》有之”所反映的春秋《周易》文本。
现将《左传》里记载的两种运用《周易》(即卜筮与引用)时的称法对比如下:
《左传》记载的用《周易》筮之时的称法
《僖公二》:“筮之,遇《大有》之睽曰”
《昭》:“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
《襄公九年》:“以《周易》筮之,遇《坤》之比曰”
《左传》里记载的引用《周易》时的称法
《宣公十二年》:“《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
《襄公二十八年》:“《周易》有之,在《复》之颐曰”
《昭公二十九年》:“《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
通过对比来看,虽然是两种用法,但显然,所用的是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不过两者运用时,在表述上是有区别。史巫用于卜筮时的称谓程式是: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或省略去《周易》名称而说:筮之,遇‘某之某曰。如“以《周易》筮之,遇《坤》之比曰”。而其他人士在引用时的称谓程式则是:《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如“《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这“某之某曰”,如同“某篇里的某句子”的说法。用今天的话说,犹如“《师》篇临里说”。而在卜筮上,犹如“《坤》里的比繇辞说”。尔后,才引出“某之某曰”里的一句话(卜筮上称“繇辞”),无论是引用以此阐明事理,或是卜筮以此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表明所用的是一种《周易》文本。虽然春秋时期人们使用的是一种文本的《周易》,以《周易》卜筮时言“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引用说理时言“《周易》有之,在某之某曰”。“筮之,遇”;与“有之,在”,显然是对《周易》的两种用法,两种话语,两种性质的对待。从春秋《周易》文本的定型流传,就围绕着《周易》形成了两种话语与运用。“筮之”与“有之”也表明了两者运用《周易》是有质的不同,既理性与非理性的区别。
“筮之”与“有之”,更是表明了当时两者使用的《周易》是一种文本。当然那时的《周易》文本是不同于今本《周易》的结构形式。
如《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若不朝夕见,谁能物之……。”
我们通过《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引用《周易》“乾”文里凡带龙的句子,即引用时出现的“《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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