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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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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学”评论》(二)(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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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复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此段记载了成季出生前,既占又筮。占(龟占)与筮(《周易》一书里所用的一套符号)结合来决疑。筮卜的结果是得到《大有》,此筮例中的“乾”是《大有》里的繇题”。而此筮例在断吉凶时,也没有直接点出《大有》里的“乾”做繇题里的繇辞(即“厥孚交如威如,吉”。今本《周易》“大有”里是以“为爻题,而内容是一字不差。),也不是以这一繇辞来解筮,大概是看不懂这一句所谓的占辞吧,或是这一句所谓的占辞之意与要问的事情联想不到一块,才避开不谈。史巫占出此筮倒,是通过取象(后称的八卦取象)分析后,变成自己的解筮意思说出“同复于父,敬如君所”的话来。因《大有》里画符号里的内三画是八卦里的“乾”卦,其取象为“父”,为“君”。当然做为《大有》的题的“乾”,其内外卦都是属八卦里的“乾”卦。故这一卦例只取“乾”卦象来解卦,才说出“尊贵如同父亲,敬重如同国君”的解筮说法。

    《僖公》:“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杳背憎,职竞由人。”篳趣閣

    此例中的《归妹》之“睽”说法,是筮出的《归妹》中以“睽”做繇题的繇辞来断的。“睽”是《归妹》里的第六繇题。春秋《周易》文本《归妹》里的第六繇称与繇辞是:“睽: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无攸利。”而今本《周易》里的《归妹》卦第六爻题与爻辞是:“上六:女承筐,无实,土刲羊,无血。无攸利”。而此筮例中所说的"《归妹》之“睽”其繇曰"里的“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应是引述的繇辞,只是与今本《周易》里的语序有所不同,但其内容含义与今本《周易》文本里的《归妹》卦中的这句话是一样的。虽然这一筮里表述的是“其繇曰”,但从“其繇曰”的内容来看,不全是引述的繇辞,已然是史苏整个的解筮辞,即通过所筮出的这一篇的“繇辞”和“取象”分析后所说的话。当然在这段解释的话语中引述了《归妹》里的第六繇辞。所以不能把“其繇曰”后面的那段话,当成是《归妹》里的以“睽”为繇题的繇辞内容来看待。

    《僖公二》:“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候曰:‘求诸候,莫如勤王。诸候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候,今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对曰:‘周礼未改今之王,占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享,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晋候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左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板于温,杀之于隰城。”

    本例是筮出的《大有》,并得出的是《大有》中的以“睽”为繇题里的繇辞,“公用享于天子”。此例中的“睽”是《大有》中的第三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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