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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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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三十一)(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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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周易》卜筮说

    第一讲:《周易》能不能卜筮?历史上史巫又是如何用《周易》卜筮的?篳趣閣

    (兼论传统“八卦”筮术的揭示与批判)

    :(续)简要说明《左传》中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十一个筮例的筮法

    《召》:“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

    此筮例中的《谦》是春秋《周易》文本中《明夷》里排第一的繇称。而此例中主要是以《明夷》和《谦》的画符号的八卦取象,又结合筮出的变繇之辞,即《明夷》卦里的第一繇辞来类比、附命、联想所问事项的吉凶。

    《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

    这一筮例里孔成子和史朝想废长立幼,又是托梦,又是卜筮,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总之,占卜是个借口。以《周易》里的文辞,来附会所问的人事吉凶,无疑形同于胡说八道而已。

    《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称。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繇辞。即“黄裳元吉”。而今本《周易》“坤”卦中的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

    ⑾《左传·哀公九年》里记载的一卜一筮案例:“晋赵鞅卜救郑,遇水适火。占诸史赵、史墨、史龟。史龟曰:‘是谓沈阳,可以兴兵,利以伐姜,不利子商,伐齐则可,敌宋不吉。史墨曰:‘盈,水名,子,水位也。名位敌,不可干也。炎帝为火师,姜姓其后也,水胜火,伐姜则可。史赵曰:‘是谓如川之满,不可游也,郑方有罪,不可救也。救郑则不吉,不知其它。

    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宋方吉,不可与也。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宋,郑甥舅也。祉,禄也。若帝乙之元子归妹,而有吉禄,我安得吉焉?乃止。”

    我们把这一段内容译成今文来读一读:

    “晋国的赵鞅为救郑国而问卜,得到水流向火的兆示。这占卜者是史赵、史墨与史龟三人。

    史龟说:‘这叫做阳气下沉,可以发兵。利以攻打姜氏,不利攻打子商。攻打齐国则可以,攻打宋国就不吉利。

    史墨说:‘盈,是水泊名称,子,是水的方位。名称方位相当,不能触犯。炎帝是火师,姜姓是他的后代。水能胜火,攻打姜姓就可以。

    史赵说:‘这兆示叫做河水溉满,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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