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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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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四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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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偶观梅,见二雀争枝坠地。先生曰:‘不动不占,不因事不占,今二雀争枝坠地,怪也。因占之,辰,十二月十二数,十七日十七数,共三十四数,除四八三十二,余二,属兑,为上卦,加申时九数,总得四十三数除四十,余得三数,为离,作下卦。又上下总四十三数,以六除,六七除四十二,余一为动爻,是为泽火革。初爻变咸,互见乾巽。

    断之曰:详此卦,明晚当有女子拆花,园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惊坠地,遂伤其股。右兑金为体,离火克之,互中巽木,复三起离火,则克体之卦气盛。兑为少女,因知女子之初伤,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兑金克之,则巽木被伤,而巽为股,故有伤股之应,幸变为艮土,兑金得生,知女子但被伤,而不至凶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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