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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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贞,风也,其悔,山也。这里的“风”与“山”是《蛊》卦画中的八卦取象,用来断所占问事项的吉凶。篳趣閣
而另一卦例“《复》”卦是一样的起卦法,而断卦法只是用《复》卦里的一句占辞“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来断卦的。由此而知这种卦书与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及内容是不一样的。这种卦书所起出卦来,只能依据卦里的一句卦辞来断所谓的吉凶,也可结合此卦的卦象来断所谓的吉凶。这种卦书应早于春秋《周易》文本,而晚于原创《周易》文本。因是借原创《周易》文本一书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派生出(或编篡)的八卦卜筮之书。
《左传》里一共记载有十三个筮例,除去以上两卦例外,其余的十一筮例,则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筮卜的筮例。以下我们抄录出这十一筮例,并做简要的筮法说明:
《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及陈之初亡也,陈恒子始大于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此筮例“观之否”里的“否”,是春秋《周易》文本里《观》中的第三“繇题”,也叫“繇称”。《观》里的第三“繇题”与“繇辞”是:“否:观国之光,利于用宾于王。”史巫占出《观》卦时,通过揲蓍数,已知《观》卦第三揲蓍数是个“变”数,也就知道第三繇辞是个用来断卦的“繇辞”了。史巫就会说:“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的这种解卦说法。前面已对这一筮例讲过,是春秋《周易》文本所决定了的这种说法。对这第一筮例的断卦方法,前面也讲过,此处就不再多说了。
《闵公元年》:“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候之卦也。公候之子孙,必复其始。”
毕万问卦于仕途上的吉凶,占筮出的是〝《屯》之“比”〞。即《屯》卦中的“比”繇题。“比”是《屯》卦中的第一繇题。今本《周易》里《屯》是以“初九”为爻题。而春秋《周易》文本里的《屯》卦的第一繇辞是以“比”为繇题。无论以“比”,或是以“初九”为称,但内容是一样的,即“磐桓。利居贞。利建候。”
这一卦例,是毕万问官如何,得出的一卦是《屯》卦里的“比”繇辞。而解卦的是辛廖。
辛廖解此卦涉及到三个方面,即从所筮出的〝《屯》之“比”〞里的三个方面内容来解卦:
一、以《屯》卦名称及“屯”字义和“比”繇题的“比”字义(这里的“比”不是“变卦”)解卦(即联想、比附),就是辛廖解释的“屯固比入”的依据。
二、通过八种取象解卦。此卦中出现的“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皆是从《屯》与《比》里的卦画符号中的八卦取象得出的说法。即这取象中的“土、车、马、足、兄长、母、覆、众”,皆从《屯》、《比》卦画中的八卦取象中来。这些取象的内容,在《说卦》里都按排到《坎》、《震》、《坤》这些八卦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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