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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去联想、类比、附会出所卜问人事的吉凶来。而更主要的是通过把《周易》里的“画符号”派生出“八种物象(后称“八卦”取象)来比类、附会人事吉凶。史巫在卜筮中,逐渐把《周易》里的“六十四画符号”演变成“八卦”卜筮符号系统,“八卦”符号成为卜筮的工具。终于到了帝制时期,“繇式”的《周易》再次被改造成“卦爻式”的《周易》,也就是我们今天传承下来的《周易》文本(即传世本《周易》或称今本《周易》)。“卦爻式”《周易》文本成为整个后封建时代里所传承的唯一范本。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一范本《周易》里,既有“象”(卦画里的八卦取象,也称“卦德”),又有“数”(“九·六”)。并且后封建社会的两千多年里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解释这部“卦爻式”《周易》的学术著作,也就是称之为的“传统易学”。“传统易学”实乃是以“象数”学说对今本《周易》作出的种种解释。以“象”解释《周易》发端于春秋,并保留在《左传》一书里。以“象”解释《周易》,也是巫史“以《周易》筮之”之后产生的先秦“易学”(即《周易》学术,因先秦时期《周易》又称“易”)。先秦的“象易学”,在先秦里的春秋战国时期,是用“八卦”取象来解释“繇式”《周易》的义理,而还没有出现以“数”(即“九·六”爻题、爻位)及“阴阳”去解释“繇式”《周易》里的义理。以“象数”、“阴阳”解释《周易》,是“卦爻式”《周易》文本定型后的“易学”(即“传统易学”)。春秋巫史用“繇式”《周易》卜筮出现在前,即以“八种物象”(即天、地、风、火、雷、泽、山、水)比类、附会人事吉凶在前,而此后才出现以“象”解释“繇式”《周易》里的义理,这是《左传》一书里所记载。后来“繇式”《周易》被改造成“卦爻式”《周易》,而以“象数”解释这部“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的学术(即“传统易学”),自汉至今是历久弥坚。也正是先秦里的“八卦”筮卜,对后来的“象数易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可以说后封建社会的两千多年里产生出浩如烟海的“易学”书籍,无不是以“象数”解释《周易》(即传承下来的那部卦爻式《周易》)。传统“易学”根本没有所谓的“义理”与“象数”学派之分。而传统上却把“易学”分为“义理”与“象数”派,这是错误的认识。因为后封建时代里的“易学”,所解释的对象是“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又因“卦爻式”《周易》,本身就是有“卦象”与“爻数”构成的《周易》文本。故后封建时期至当今的“易学”史上,没有哪位易学者是抛开“象数”,而所谓纯义理的去解释今本《周易》的,只是在以“象数”解释今本《周易》义理时,孰重孰轻而已。
历史上把《周易》改造成繇辞结构形式,并用其文辞当占辞去比类、联想、附会人事吉凶,这只是《左传》一书里记载过春秋时期发生过的事情。自战国时就不见于典章史籍中有过记录“以《周易》筮之”。而到汉朝,京房改造了先秦的八卦取象以及用《周易》文辞当占辞的卜筮方法为八卦纳生克筮法所代替。自此形成了一套新的八卦纳甲筮术,不再借用《周易》里的文辞当占辞而附会人事吉凶了。即今本《周易》不再是作为卜筮的卦书,而是作为帝国里的经典被尊奉与传承。
虽然后封建社会里形成了蔚为壮观的“易学”书籍,严格地说这些“易学”所阐释的对象是《易经》(即今本《周易》加“十翼”),今本《周易》成为《易经》的主要部分,后封建社会里的思想者,不断地从今本《周易》中阐释出符合帝国的统治思想来。“易学”成为后封建社会两千多年里的思想意识主流。而“八卦纳甲筮术”在后封建社会里同样形成了庞大理论与方法,即算命(也称“算卦”)体系。而后封建时期里的算卦的“卦学”与解释今本《周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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