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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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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大发现》(三十九)(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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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简称呢?秦时传承的《周易》应是卦爻式的《周易》,单以这卦爻式《周易》的结构形式来看,在秦帝国的统治者眼里,不能不认为是“筮卜之事”之书,也就没有被禁焚。但秦始皇焚书时,“十翼”内容是否全部出现?即使全部出现,是否汇集成册?不过从“十翼”的内容来看,虽然有些篇章讲述了“八卦”的筮术理论与方法。但总体还是偏重于儒家的学说。从这方面来看,若是秦始皇焚书时《易传》已经辅助今本《周易》传承,而“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就不可能了。显然“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说明还没有配套今本《周易》(即卦爻式《周易》文本)的“十翼”文集留传。所以秦帝国的统治者才把《易》看做卜筮的书,而不被禁焚。故这个《易》称,显然是指《周易》一书了(指今本《周易》)。

    总之,这《汉书》里对《易》的称法上已开始出现了混乱,如同这段文字里出现的《易》称,虽是《易》的称谓,但这些《易》称,却不是同一概念。但我们应该能够明确地是,自西汉中期,在《周易》文化发展史上,出现了新的变化。自《易经》称谓的出现,将宣告《周易》称谓的终结。因为《易经》一词涵盖了《周易》内容,这是因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结果,无论《周易》与《易传》都上升为“经”的地位,而合称为《易经》。所以《易经》不是指《周易》一书,故《易经》与《周易》,是个不同的文化概念,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为一个明显的分界线,在《周易》学上出现了新现象,即把今本《周易》与《易传》合二为一,称《易经》,并之首。而由此以后,凡《易》称,也不同于西汉初期及以前的《易》称了。从西汉中期以后的《易》称内容来看,《易》与《易经》的称法应是同一概念。最明显的是,西汉中期以后,出现的无论引用属《周易》一书的内容,或是引用《易传》里的内容,即统称《易》曰,虽没有出现过《易经》曰,但也不分开用《周易》曰,或《易传》曰。这种称法,我们前面所引《汉书·艺文志》里的一段文字里就出现引用属《易传·系辞》文章里的句子,既不称“《系辞》曰”,也不称“《易传》曰”,而称“《易》曰”。这已是约定俗成的把《易经》简称《易》来称了。

    再如《汉书·楚元王传》里记载刘向的上疏里有引用《周易》里的内容,也有引用属《易传》里的内容。但均用的称法是“《易》曰”。

    如“《易》曰:‘涣汗其大号",言号令如汗,汗出而不反者也。”这是引用《周易·涣》篇里的句子,而不称“《周易》曰”,却称“《易》曰”(当然“涣汗其大号”是刘向从今本《周易》,所谓《涣》卦里的爻辞中引用的。但刘向并没有称“《涣》卦曰”,而称“《易》曰”,显然用《易》曰,如同先秦诸子书籍里出现的《易》曰,所引用《周易》一书里文句那样,是把《周易》一书与史巫(算卦者)之用分辨开来。这里说明刘向把《周易》的文辞,是看成“义理”文章来运用)。

    如“《易》曰:‘飞龙在天,大人聚也"。在下位则思与其类俱进。《易》曰:‘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这里前一个“《易》曰”里的内容是引用《易传·象》文(称“小象”)里的文句。而后一个“《易》曰”里的内容,是引用《周易·否》篇里的句子。这里引用的内容,无论出自《周易》或是出自《易传》但均称“《易》曰”。

    如“臣闻《易》曰:‘安不忘危,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故贤圣之君,博观终始,穷极事情,而是非分明。”这里的“《易》曰”后面引述的内容,是出自《易传·系辞》文,但同样称“《易》曰”。

    “《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臧之中野,不封不树,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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