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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错把朱棣当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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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诗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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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两个与他们有些亲戚关系,被雇佣过来的壮汉这时一脸茫然,也被吓得不轻,不明白店老板怎么就突然疯了一样要押上全部的家当就为了留眼前这个家伙写东西?

    店老板没理会自己老婆,仍看着朱煜,等待他回答。

    朱煜终于止步,转身。

    脸上露出一抹无奈的情绪,朱煜道:“与多少钱无关。”

    “那是为何?”店老板问。

    “这本书中的故事不属于这个时代,若写出来,可能给你我招致灾祸。”朱煜道。

    “我不怕!”店老板很干脆的摇头。

    “我怕。”朱煜抽搐一下嘴角。

    店老板脸上流露出失落的情绪。

    朱煜都已经把话说到这里了,他也不可能真强迫朱煜。

    眼中思绪翻滚,良久,店老板道:“明白了,那我就不送先生了。”

    朱煜点头,转身,继续往外走。

    “我只是……替天下读书人可惜。”店老板摇摇头,自言自语。

    已经走到门口的朱煜愣了一下。

    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自己来到这个时代,是否就已经改变了历史,与前世相比,这或许更像是一个平行空间。

    未来可能不会有曹雪芹,不会有纳兰性德,也不会有四大名著了!

    那样的话,如果自己不把自己这些后世的文采风流眷写出来,那这些艺术将永远流失于这个时代。

    “我不署名,另外,无需你千金来买,只要得到的酬劳八二分!”朱煜转身,开口。

    店老板先是一愣,顷刻,脸上流露出狂喜的情绪。

    “好!”他立刻点头,防止朱煜后悔。

    两个时辰后,朱煜从书店出来。

    他已经把红楼梦的前十章眷写给店老板,在店老板的热情相送下,朱煜离开书店。

    来到外面,站在阳光下,朱煜呼出一口气,摇了摇头,才举步往前。

    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嗅到周围的烟火气,朱煜觉得自己身上莫名的冷意才少上几分。

    买了串糖葫芦,朱煜吃着回到了家里。

    李狗蛋他们已经把院子也拆建的差不多了,砖石堆叠,看起来着实有些不美观。

    见朱煜回来,李狗蛋擦着脸上的汗水带着人过来跟朱煜打招呼。

    朱煜笑着,让他们累了就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喝喝茶。

    一群劳苦汉子受宠若惊,干活这么多年,还没见过这么仁善的主顾呢,于是更加卖力的干活,没有半分偷工减料。

    朱煜待在院子外面,与李狗蛋闲聊了两句就坐在椅子上面休息。

    他也不算监工,就是看着他们干活,有空闲就闲聊两句。

    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除非阴雨天气,不然李狗蛋他们一定如约而至,勤快干活,很快就修建好了两间房子,开始拆建第三间。

    院子也用青砖垒好,地上铺就砖石,这样下雨天的时候也不至于泥泞了。

    这些天的时间里,朱煜与李狗蛋他们的关系日益亲近,处的几乎像朋友一样。

    与此同时,一本名叫石头记的小说开篇已然开始在书市上流传起来,逐渐风靡京城!

    金雨楼里,一雅致房间中,云烟素手捧书,眉眼低垂,绝美侧脸映衬出清冽气息,

    她目光在纸上文字上,眼中情绪复杂。

    良久,她放下手中的书,看向站在窗边的一黑衣男子。

    “三七书记的老板,这本书是他印出来的。”云烟开口,声音轻柔。

    黑衣男子缓缓转身,露出浓眉大眼,微薄嘴唇。

    眼眸微微眯起,黑衣男子道:“就算没用笔名,查到他的身份也不难,与你想的八九不离十,所以,你是怎么知道的?”

    “整个京城的写手我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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