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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炮灰公主的雄虫靠脸上位[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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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时:不是小仙女(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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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酒杯,和谢墨赟碰杯,“意思就是,为我们的友谊和亲事干杯!”

    谢墨赟和时若先都未曾想过,自己这辈子会和兄弟结婚。

    但是事情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发生了。

    如果外人问这个世界有没有纯粹的男女友谊,时若先可以举例——有,我和我的夫君就是世上最纯粹的男女友情。[1]

    时若先暂时解决了自己和谢墨赟紧张的关系,但是下个问题也跟着来了。

    即使他穿上女装根本看不出性别,但是有些东西没有就是没有……

    时若先看着谢墨赟掀开喜床,漏出被子下一张绣着红喜字的白色方巾。

    时若先:“这是什么?”

    “白喜帕。”

    谢墨赟撇见时若先不懂装懂的点头,解释起来白喜帕的作用。

    古代看重女子清白,也注重延续香火,这一方铺在喜床的白喜帕,就是为了验明正身,以及确保后代有望。

    时若先无辜地看着谢墨赟,“夫君,我可以为你两肋插刀,但是这个我真没有。”

    “无妨,从别处找点血来就能交差。”

    时若先向后半步,“从我身上……?”

    谢墨赟:“。”

    时若先实在怕疼,低眼看着谢墨赟。

    谢墨赟抬起手,“我出。”

    有了解决方案,时若先又胆大起来,靠近谢墨赟看着他的手指。

    但谢墨赟却一脸疑惑。

    时若先同样不理解:“你咬啊。”

    “咬?”

    谢墨赟眉头皱起,他发现时若先的脑回路根本不按常理。

    “是啊。”时若先表情认真。

    “我看画本里,你们中原人都是用牙齿咬破手指,我每次都很好奇这样难道不疼吗?”

    “。”谢墨赟沉默片刻,“疼。”

    “那你还咬?”

    “我说要咬了吗?”

    谢墨赟袖中弹出一把巴掌大的袖珍刀,弹出的刀锋异常锋利,轻轻一碰就划破了指腹。

    血滴顺着谢墨赟指尖落在白喜帕上,不一会就沁满喜字。

    时若先感觉自己好像被人类的古装影视剧骗了。

    他猛饮一口,意识到谢墨赟做得对啊。

    如果不是为了耍帅,为什么要咬破手指?

    多疼啊!

    时若先忽然一脸认真,“夫君,你说得对!”

    谢墨赟对时若先突如其来的崇拜眼神感到奇怪。

    再看时若先转身,一脸疑惑地晃了晃已经空掉的酒瓶。

    时若先面颊粉红,眼眸泛着水色,小声说:“我没喝多少啊,怎么没有了?”

    他舔了舔嘴唇,眯眼看向身边唯一可以找来帮忙的人。

    时若先食指穿过酒杯手柄,一边在空中晃荡着,一边说:“谢墨、墨…”

    时若先绞尽脑汁,“谢墨……文武贝?”

    他满脸迷茫地看着谢墨赟,“第三个字怎么念啊?我每次看到你名字,都没有仔细去查。”

    “读音同氲。”谢墨赟取下时若先挂在手上的酒壶,“别喝了,早点休息吧。”

    “谢墨赟,谢墨赟,原来是赟字。”时若先咯咯地笑,“能文能武还有钱,你父母给你起得名字真好。”

    “人丢下我走了,留下的名字再好有什么用……”谢墨赟低声回答。

    时若先意识模糊,依稀感觉到谢墨赟因为名字的事情而情绪低落。

    “你名字挺好的了,你看我的,我爸妈给我起名若先,其实不好意思直接用若仙两个字,他们祈祷我能像女孩一样,可惜我不是,还要从小到大还要被人叫是小仙女……你也摸过了,我才不是小仙女!”

    时若先醉着话也多,但是看上去莫名可爱了更多,坐在椅子上晃来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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