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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很适合他,并不会令人联想到脏兮兮的流浪汉,而是会想到类似诗人或画家之类的充满了艺术细菌的职业。
当听黄粱说沈鹏的父母说他最近忙着写诗的时候,张芷晴还以为这是一句调侃的话。被黄粱告知这是事实的时候,张芷晴有些难以接受。“就这个玩意?”她指着沈鹏的照片说,“竟然在写诗?”
“没错。”黄粱点了下头,同样感到十分荒诞,“八成不绝句什么的,而是读起来狗屁不通的现代诗吧。”
“诗人的门槛这么低吗?”
“不是有人说过,人人都是诗人吗。”
“......我就从来没有升起过写诗的念头。”张芷晴表情纠结的说,“你好像也没看过诗歌一类的书吧?你有过吗?”
“没有,我的水平太lo,看不懂诗歌,我总觉得那是无病呻吟,是矫情。”
“矫情?”
“我记得我看到过一句很有道理的话,放在这里不知道合不合适:矫情之所以可怕,是因为平庸却偏要假装独特,这是不老实的平庸。”
“哈哈哈,这句话好损哦。”张芷晴笑着拍拍手,“我喜欢。”
“送给你了。”
“切,又不是出自你之口,装什么大方啊。”张芷晴来回滑动着手指,让刘明、孙泽成和沈鹏的照片在黄粱的手机的屏幕上切换,“但从面相上看,孙泽成的可能性最大,其次是沈鹏。”
“刘明位居末席?”
“我都说了,只考虑面相的话。”
“以貌取人可是会出大乱子的哦。”
“至少这一次不会。”张芷晴点了点手机屏幕,“这三个人都不是好饼。”
“这倒确实是。”黄粱叹了口气,把手机拿了回来,“问题在于今天忙活了一整天,一个人都没见到啊。”
“孙泽成你就别指望了,警方都找不到他的下落呢。最好还是别和他打交道,这人可是一名逃犯啊,以你现在的状态,应该不是对手。”张芷晴忧心忡忡的目光落在了黄粱受伤的左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