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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呢?”黄粱问。
“如果是女孩子自己掏钱买的话。应该不会买这种造型过于夸张的项链。你不觉得它的尺寸太大了吗?”
“大吗?”
“当然大啊,你这个毫无审美的直男。”张芷晴嫌弃的说,“普通的黄金小挂坠只需要两三千块钱,刚刚好,但这种戴在脖子上就显得十分突兀了,你不是说过王小雅的身高并不高吗?”
“在一米六左右。”
“那她比我还矮上几公分呢,带上这样一条大项链的话,就像是戴了一块钟表,会显得特别lo的。我看过王小雅的自拍,她的衣着搭配算是比较合适得体,所以我判断这条项链应该是某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自作主张买给王小雅的,没有和她进行商量,否则王小雅肯定是会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款式,至少不是这条如此愣的项链。”..
“这条项链不好看吗?”黄粱一脸茫然地问。
“只能说不难看,但不适合带出来,至少不适合身材娇小的姑娘佩戴。你们这些直男啊,一点审美常识都没有,觉得好看就拍板买了。你们就不会想到这一条项链该如何搭配才能衬托出魅力,而不是减分。”
“行吧,放过我好吗?这方面我是不懂,我啥首饰都没有,别说项链了,戒指和手镯我全都不感兴趣。”黄粱看了一眼自己戴在手腕上的精工手表,这是他身上唯一称得上是首饰的物品,还是张芷晴过生日时送给他的。
“你可以去买一条啊,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张芷晴说,“反正这东西也保值,赔不了多少钱。”
“还是算了,我更喜欢看账户余额的数字,而不是一条不知丢在何的金项链。”
“切,你这人一点情趣都没有。不说了,明天你自己满大街的找金店去吧。对了,最好穿好点,别弄得太邋遢,不然金店的那些柜员们可不会搭理你的哦,他们平时接触的可都是有钱人。”
“我知道了。”黄梁不耐烦的应了一声。
转天的上午,黄粱老老实实的换上一身还算得体的西服,走出事务所,开车按照距离的远近,开始对张芷晴整理出的列表上金店进行走访。
这是一个极其枯燥乏味的过程,每走进一家金店,黄粱就会面对一群穿着统一制服、脸上挂着统一假笑的男男女女。在这些人热情的簇拥下去,听那些千篇一律的迎宾话术。与之相对应的,黄粱同样会挤出一脸傲慢的表情,将事先准备好的说辞一遍又一遍的重复。
黄粱声称自己不小心弄丢了妹妹的一条金项链,作为弥补,他带着记忆中的图样来寻找同样的款式的项链。他谎称这条金项链对妹妹意义重大,对于其它款式的项链他一概不感兴趣,只要一模一样的款式。
遗憾的是,黄粱的运气很差,好费了一上午的功夫,他没有任何收获。这一间间牌子响亮的金店虽然装修考究、员工专业,但都没能给黄粱一个满意的答案,要么根本没有类似的款式的金项链,要么就是一个劲的向他推销其他款式。
身心俱疲的黄粱中午找了间小面馆,简单吃了碗炸酱面。之后整整一下午的时间,他再次扑在了寻找金项链的路上。
当时间来到下时,疲惫不堪的黄粱几乎快说不出话来了,他跑坏了鞋、磨破了嘴,身板差点没累毁,却落得徒劳无功的结果,只能催头丧气的开车回家。
返回解忧事务所的路上,放在一旁的手机响起了铃声,黄粱瞥了眼屏幕,发现是李楠打来的电话,他立刻按下戴在耳朵上的蓝牙耳机的接听按钮,李警官粗糙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喂,你那消息源究竟是谁?赶紧告诉我。”
黄粱愣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他强打起精神问道:“您查到王小雅的酒店住宿记录了?”
电话另一端明显停顿了一下,“比你无关,你小子赶紧把话给我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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