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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那只能说明一件事:我的这位前男友暗中调查过我。”
“......你们的相处方式还真是——真是特别啊。”
“安全第一。”女人轻声说道,“这是我从父亲那里学到的为数不多的道理。”
黄粱疑惑的问道:“即然他出卖了你,为什么没有把藏匿账本的秘密地点说出来呢?他难道不怕死吗?”
“他蠢,但至少还是懂得一个道理:不要一次性出完所有的牌。”女人换了个坐姿,整个人蜷缩在座椅上,如同一只慵懒的豹子一般,“他知道一旦自己说出账本的下落,他的死期也就到了——我反复向他灌输过这一道理,谢天谢地,他好歹是听进去了点。你认为他真的蠢到会相信只要自己全盘托出,对方就会大发慈悲的把他送进医院,而不是埋在院子里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那人凶名在外。”
“是啊...”黄粱不禁眉头紧锁,“没想到我会和南城王满林扯上关系。而且还是在我离开警队之后...”
南城王满林这个名字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街头巷尾流传。这就是‘名声"的好处,没有人真正见过这个人,但是提起这人的名字,所有人都像是在谈论自己的二舅一般熟悉。
黄粱记不清自己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多大。绝对不会超过初中。他听过无数个不同版本的故事,大体上的内容都是围绕王满林曾经拎着一个破书包,挨家挨户的敲门,给人看书包中的内容。
有人说里面是人头,有人说里面是整整一包的手指,也有人说是一块块头皮。毫无疑问,王满林曾经拥有过一个堪称传奇的书包。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王满林这三个字被传得神乎其神,至少对于一些混迹街头的混子而言,这三个字就像是一枚护身符、一张名片,使用得当的话,不用亮刀子就可以弄点钱花花。
真正参加工作后,从前辈们的口中黄粱渐渐了解到南城王满林这个人的真实面貌。他的确做过很多坏事,把自己的大半辈子都话在蹲监狱上,记录在案被他致残的人就有两位,但是他没有背上过人命官司。
虽然所有人都清楚他肯定杀过人。
这种人永远也不会根除。他们就像是一茬又一茬的野草一样,送走一批人总会迎来下一批。总有些人会误入歧途,少数会幡然醒悟,大多数会走向毁灭的不归路,只有极少数运气好的幸运儿能幸存下来。
王满林的运气就不错。
他是个有脑子的人,弄来钱后没有全花在花天酒地上,而是置办产业,一点点的洗白自己。站在风口,猪都能起飞,赶上好时候的王满林摇身一变,成为了成功的民营企业家。他还是作恶多端,但他有脑子。这就是为什么他的朋友们或死或残,他却能逍遥富贵。
“原始资本的积累总是充满血腥和罪恶的...”女人低吟道,“王满林很有魅力,你相信吗?”
“相信。”黄粱平淡的答道,“无论做好事还是坏事,能做大事的人,必定有其独到之处。而个人魅力几乎是必备条件。”
“是啊...他很大方,对手下人还是对身旁的女人,都十分大方。他话不多,但是每一句话都仿佛蕴含着哲理,值得去深思。你一定猜不到他最喜欢的放松方式是什么。”
“把人放在麻袋中活活打死?”
女人皱眉问道:“他年轻时干过这种事?”
“可能吧,谁知道呢。”
“我不清楚...他喜欢阅读。”
“好家伙,我突然不害怕和他面对面的打交道了。我和他或许可以从最近看过的好书打开话题。”
“你的藏书的确很惊人,但是我进过他的藏书室,不是一个规模。”
“即便他把非法所得都用在扩充私人图书馆的藏书量上,我也不会对他生出敬意。”黄粱语气平淡的说道,“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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