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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比卢普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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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10来8个三分球不在话下,问题特么的能进。

    所有球队都怕神经刀,有这么一个角色球员。

    很多时候赢球很容易。

    至少掘金有了jr史密斯后,球队的文化向野蛮开始发展。

    雷霆队进攻。

    这次的防守人换成了jr史密斯。

    或许是看出来李慕华的身体很弱,jr史密斯又闲不住了。

    对,jr本身就是个贴身高手。

    李慕华顿时感觉苦不堪言,如果说比卢普斯的防守让人难受,那么jr史密斯的防守就是让人窒息。

    好在有维斯布鲁克跑来接应,不然李慕华非丢球不可

    又是一个策应球。

    “l接球了...是底角...他出手了!”

    “球进,三分有效!”

    “这是来自格林的助攻,让我们看下慢镜头,确实是一个很漂亮的进球!”

    主场一阵喧嚣,今天来看球的观众不少。

    李慕华表现的一般,只能说比卢普斯的防守不差,李慕华不想白消耗体力。

    这种强度的比赛不经常有。

    双方的攻防转换速度快,身体消耗也加快,这样的比赛一般打到后面,会越来越铁。

    掘金队进攻。

    比卢普斯刚进入半场,李慕华就贴了上去,当然,也不敢贴的太近,比卢普斯的技术很全面,只要有了突破空间,瞬间就能把雷霆队的防守搅个天翻地覆。

    节奏变的很慢,比卢普斯察觉出了雷霆队的意图,开始压时间。

    只是这颗球运气不好,比卢普斯选择了强上,多亏了格林的协防,上篮砸到了篮筐上。

    克里斯拿下了篮板。

    掘金队完全是小个阵容,跑起来并不比雷霆慢,李慕华选择了阵地战。

    为了保证命中率,从而降低比赛节奏,李慕华也是心里很佩服,比卢普斯可快可慢,把控节奏的能力,比李慕华要强出许多。

    这就是联盟老将的作用,当然,比卢普斯还不老。

    只能说比赛经验很丰富。

    全明星级别的球员,都自带体系光环,比如说比卢普斯,只要带球,所有人都会跟着他的节奏。

    不光是因为球权在手,还有出色的掌控能力。

    这就是节奏。

    雷霆队的杜兰特也有这种节奏感,原因很简单,杜兰特能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篮还是突破,角色球员只要围的转,比赛就不会慌乱。

    核心的作用也缘于此。

    掘金队的实力让人眼红,安东尼和比卢普斯自带体系,还能融为一体,谈不上为谁牺牲球权。

    李慕华面对这样的球员,总是感觉很棘手,尤其是全明星级别的控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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