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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女人是一种神奇的,离谱的,矛盾的生物。
前一秒针锋相对,后一秒又姐妹相称。
洛芊芊和戈丽塔就是这样很典型的例子,她们刚才还在暗自较劲,现在却已经姐妹相称,聊得十分投机,看起来很融洽。
“戈达瓦大哥,你家在这么远,为什么还要每天去城里开出租?”苏铭坐在一块石头上,一边观察着周围的地势,一边随口问道。
戈达瓦沉默着,递过来一根烟,缓缓说道:“丽塔喜欢草原,舍不得这些牛羊子,我很早就提议去城市里生活,都被她拒绝了。草原上太辛苦,有时候会遇上狼群,冬季的时候冷风子比刀还要锋利。”
“开出租是我的兴趣,因为丽塔。”
“那是一个夜晚,丽塔的妈妈难产,产婆说只能去医院,马子不能带孕妇,是出租车救了她们母女的命。”
“从那之后,我就去城里学了车......”
听到这里。
苏铭大概明白为什么戈达瓦的眉心会有功德气缠绕,八成是因为他在草原上开出租车救了不少人的缘故。
“远方来的朋友,你们稍等一会,羊子就快要煮好了。”身后的蒙古包里走出来一个中年妇女,她挺着大肚子向苏铭点头示意。
戈达瓦笑着说道:“她叫扎姆塞纳,是我的女人,丽塔的妈妈,再过一个月,就要临产了,婆子说是个女娃子。”
“虽然我希望是一个男娃子,但是女娃子我也很喜欢。”
在草原上,羊肉最普遍的烹饪方式是清水熬煮,不加任何佐料,等到煮好后,用匕首削成片状沾着韭菜花酱吃,吃多少削多少,没有任何腥味,只有羊肉的甘香鲜甜。
草原上的羊子没有土膻味,苏铭认为比南方的羊子要好吃一些。
南方的羊子总是有一股难以剔除的膻味。
草原人好客,戈达瓦就是其中之一,他让老婆煮了整整一只羊子,这么多的羊肉一顿肯定吃不了,剩下的他准备让苏铭带着当干粮。
“丽塔,你带苏老弟去挑三匹最好的马子,他们要进入草原,没有好马子可不行。”
吃过羊子后,戈达瓦笑着吩咐道。
“知道了,阿瓦!”戈丽塔应答一声,走到苏铭面前,说道:“走吧,我带你去挑马子。”
洛芊芊见状,立刻站起来道:“我也要去!”
“马群在很远的地方吃草,我的马子只能坐两个人。”戈丽塔说道。
很明显,她不想带着洛芊芊去。
洛芊芊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不开心的样子让人觉得好笑。
“没事,让她坐你的马,我跟在后面跑就行。”苏铭摸了摸鼻尖,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笑容。
“马群很远,骑马都要十几分钟呢!”戈丽塔说道。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未必比马跑的慢。”苏铭饶有兴致的说道,活动着筋骨,看向辽阔无际的草原,莫名的也想在上面狂奔。
“你是认真的?”戈丽塔试探的问道,眼底藏着疑惑,难道这个帅气的小哥哥是精神病?
一定是脑子不好吧,人怎么可能追得上马?
然而,接下来。
这个草原妹子的三观将被彻底颠覆,短短的十几分钟,她看见了这辈子最不可思议的事情。
苏铭只有两条腿,但是却跑的比四条腿的马儿还快!
这太不可思议了,简直不是人。
蓝天白云之下,绿油油的草原一望无际,戈达瓦家的一匹匹骏马在河滩旁,沿着河岸喝水吃草,看见有人来也不惊慌,甚至有几匹还会主动迎过来。
“让它们过来。”戈丽塔轻轻地拍了拍身下白马的脖子。
白马的大眼睛眨了眨,短暂的迟疑几秒后,它好像是明白了戈丽塔的意思,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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