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娱乐:老板离婚,没想到我火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十二章 带来麻烦(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张缙也好,冷锋也罢,喝起酒来,都是不醉不归的主儿。

    林夕还好,不过和这两人坐在一起,想不豪放起来都做不到。

    不过这一次林夕带着初九和十一,冷锋,张缙也都带着各自的保镖。不然谁也不敢这么肆无忌惮。

    初九和十一,虽然是女人,但格斗技术,和林夕比起来,不相上下。二人擅长配合,合击之术,效果不是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

    能跟在宋慈身边的人,岂会那么简单?

    在国外不比大夏帝国国内,情况比较复杂,就像是这家夜店,狂欢之下,暗流涌动。

    林夕闲着的时候,总会去琢磨陌生人的心理状况。

    这有助于他提升自己的演技。

    艺术来源于生活,演技这东西,也是如此。

    人和其他生物最大的不同,就是形神兼备。抛开灵魂,人类和其他的碳基生物并没有什么不同。

    此刻林夕观察的对象,就是在舞池中的黄落樱。

    观察一个人,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通过人的外在,剖析内心,更是乐趣无穷。

    不过这一观察不要紧,林夕还真的就看出了一些东西。

    如果林夕没有猜错,此刻的黄落樱,应该是失恋了。

    说起来,女帝的成员,年龄最小的都已经二十四岁了。谈恋爱什么的,很正常。

    既然是谈恋爱,哪儿会有一帆风顺的时候?

    明星也是人,抛去光环以后,其实明星还不如很多普通人。

    大部分偶像组合的成员,学历偏低。当然学历不一定代表什么,但学历也并非人们口中说的那样,一文不值。

    生活中有许多没上过大学的人,和别人吹牛的时候,总是会贬低那些上过大学的。一开口,就是那谁谁谁,读书读傻了,八竿子都打不出一个屁来。又或者是上过大学又如何,出来以后一个月才几千块之类的话。普通人尚且如此,明星又怎么能免俗?

    特别是女偶像艺人,除了会跳舞,撒娇,卖萌,私下里连许多常识都不知道。

    而爱情,是两个人长久的相处。

    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

    所以很多艺人的爱情,总会无疾而终。

    如果是林夕失恋了,那么林夕会跟没事人一样,最多就是深夜的时候,辗转反侧。决不会像黄落樱这样,肆无忌惮的利用酒精,音乐,来刺激,麻醉自己。

    这种伤害自己的行为,简称自残。

    而且,也容易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给盯上而不自知。

    林夕作为一个旁观者,就看到了这样一幕的发生。

    为什么自己总能看到这种事?

    看到了,帮还是不帮?

    帮了,会得罪人。

    不帮,看着一个认识的人羊入虎口,林夕自觉自己还是做不到袖手旁观。

    “锋哥,缙哥,你们先喝着,那边有点状况,我得过去帮帮忙。”

    “去吧去吧,英雄救美的好事,你总能赶得上。有事招呼一声,我和你缙哥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林夕笑了笑,站起身,走了出来,来到稍微边缘的地方,找到了初九。

    林夕还是觉得自己不要出风头为好,要帮忙,也不一定非要自己出面。

    在初九耳边秘语几句,初九点了点头,来到了黄落樱和金孝炫所在的位置。

    “金小姐,有位朋友找你。他姓林,你应该认识他。”

    金孝炫正准备喝酒,一听有人找自己,而且姓林,顿时来了精神。

    初九给她指明了林夕的方向。

    金孝炫端着酒杯,一摇一晃的就走了过来。

    “真的是你啊,林……”

    话还没说完,林夕手中的酒就泼到了金孝炫脸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