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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用?”
芙琳没好气道:“注入魔力就好了,但召唤出来的士兵一旦死去,就得等一整天的时间,使石像鬼戒指恢复充能。”
“这其实是我们采佩什家族的信物,就像您手上佩戴的纹章戒指一样,主要用来盖戳的。”
“你们鲜血王庭还真是财大气粗。”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可惜了。”
“什么?”
“没事。”
洛萨可惜的是,当初为什么没给芙琳吉拉设计一柄厉害的法杖,或是给般若设计一套全身铠甲。
即使她们两个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错的宝物。
洛萨虽然已经让***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铠甲,但这并不意味着铠甲对般若有多大用。
纯粹是若以血肉之躯在敌人堆里杀个七进七出,实在太过惊世骇俗了。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骑士团的驻地。
顶盔掼甲的洛萨,翻身跃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鳞甲马铠的阿拉伯战马。
具状铁骑,在法兰克人进入到黎凡特地区后,也开始使用,目的是为了弥补萨拉森人的骑射对坐骑的威胁。
但沉重的马铠又会限制骑兵的冲击力,使得主要进行反复冲锋的冲击骑兵,变为了冲进人堆里便要切换近战武器砍杀的肉搏骑兵。
因此,洛萨并未给麾下的翼骑兵们装备马铠。
这种介乎于轻骑兵和重骑兵之间,用骠骑兵称呼更为合适的骑兵。
速度才是翼骑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萨已经因无法制作那种最短三米的空心骑枪的问题阉割过翼骑兵的战斗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马铠,改成具状骑兵,翼骑兵完全是扬短避长,再无特色可言。
洛萨回头看去,十余名翼骑兵亲卫跟在他的身旁。
后面,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红与白色双色罩袍的王家骑士以及他们的扈从。
和那些朝圣而来的新骑士们不同,王家骑士团的骑士们,是经历过旨在提高组织度的训练的。
他们不会散漫随意地展开冲锋,着装也更为统一。
此后,是经过洛萨队列训练,老兵新兵搀着配置的披甲军士队伍,他们整齐排成两队,跟随骑兵前进。
路旁的基督徒满心欢喜地向队伍挥着手。
“瞧呐,他们是如此的英武,就像是吟游诗人口中,即将前往讨伐恶龙的骑士。”
“他们是要对异教徒施以惩戒的,以父之名,杀光那些该死的异教徒!”
ps:今天就这一章,请个病假,应该是感冒了,头疼的厉害,上吐下泻,但愿明天醒了能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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