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科举后,我靠种田平步青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41章 滴水之恩(3/3)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另外告诉他,拉回来的粮食,按比收购价多一成的价格计算,县衙买了,虽不能挣钱,也不让他赔本。”
县衙能有几个钱。
说是县衙买,其实就是徐家掏钱。
在场众人心知肚明,但没有一个人反对。
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当年老夫人带着三个孩子逃难到县城,三位老爷吃百家饭吃年,徐家发迹也离不开街坊邻居帮衬。
而为母子四人送上第一碗热饭的,正是陈记粮铺。
发达后的徐家,之所以还留在南里县,并在这里成立商会,创办书院,也是为了报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首页
电脑版
书架
求书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