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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做偶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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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被她拿捏住了!(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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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权没得狡辩。

    再加上,商献摆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大不了走人”这种无赖的底线,所导致的结果就是节目组一再妥协。

    最终,敲定的合作细节,甚至让最后到达的那位制片方代表感觉到了屈辱,直接愤然离席。

    合同,基本就是个保密协议,外加一些不疼不痒的约束条约。

    节目组唯一获得的授权,就是用于推广途径的影音权限,除节目本身相关影音外,任何盈利皆是为侵权。

    不过,最后鄂兰还是强硬且坚持的多加了一条。

    节目录制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录制地。

    这一条,好像什么意义也没有,但却让商献感到了强烈的束缚感。

    鄂兰好像已经看透了自己一般。

    她吃定了自己不会为这么一个不算条件的条件而弃演……

    商献感觉,自己被拿捏了。

    这就是纯粹为了恶心他的一个条件!

    感觉,鄂兰像是在凭这个条件,强行找回一点颜面……

    偏偏她还罕见地摆出了“不答应,那就一拍两散”的态度!

    商献无奈,只能答应。

    他不可能为了这么一丢丢“自由”,而放弃这个快速成名的机会。

    嘴上说着不在乎名气,但怎么可能真的不在乎……

    双方签约。

    签完之后,鄂兰当即要求商献待在节目组,为下周的直播做准备。

    这女人就是在报复!

    “鄂导,不急在这一时吧?”

    商献自然是不能如她所愿,“合约里有备注,双方平等合作,我可是有退赛自由的……”

    “我是这个节目的导演,我不允许在我的节目中有第二个声音的存在!”鄂兰不甘示弱,“要么,你听我的;要么,你退赛好了!”

    商献:“……”

    打蛇打七寸,这娘们儿不是好人!

    还真被她拿捏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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