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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做偶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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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被她拿捏住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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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凭外貌,还有那眼神,商献不明白对方“灭绝”的外号,由何而来。

    “我们并不对立。”

    鄂兰开口,打破了沉默。

    “我很欣赏你,无论是你的才华还是容貌,都是这个节目所需要的……”

    “更何况,你还是余秋的弟弟。”

    “名义上,余秋算我半个徒弟……”

    “实际上,我没有儿女,所以一直视她为自己的孩子。有时候,正是因为是自家孩子,言辞上才会更严厉一些,要求也会更严格。”

    鄂兰一番动情话,让商余秋低下了头。

    商献瞥了一眼,眉头微微蹙起,感觉有些不妙。

    一上来就打感情牌,偏偏老姐很吃这一套……

    这“灭绝”的段位有点高啊!

    温情的眼神从商余秋身上挪开,鄂兰又带着欣赏的目光看向商献,露出了很温柔的笑容。

    “你是余秋的弟弟,也算是半个自家人……”

    “你的想法我也都清楚。”

    “只是,有些事,我说了并不算。”

    脸上泛着苦涩的鄂兰,摇了摇头,“一会儿,等制作方的代表来了,你们有什么想法,尽管提。”

    “我会尽量从中斡旋,争取最大利益。”

    话说到这,商余秋已经是泪眼婆娑,瘪着嘴,十分动情地喊了声,“师娘……”

    商献耷眼,小女孩就是没心机,三言两语就被忽悠瘸了!

    鄂兰说的的确是实话,但却并没有把话说全。

    在综艺节目中……

    制作方,制片人,是节目的真正“话事人”。

    导演,充其量只能算是一头“牧羊犬”。

    不过,以鄂兰的地位,和制片方平等对话绝对不成问题。

    但她却说,自己说了不算……

    商献从第一期节目中所呈现的效果就可以看出,自己已然是节目效果的核心位了。

    导演要的是什么?节目效果!

    商献也不是自吹,他所带来的节目效果,绝对能让节目组赚个意想不到的盆满钵满。

    就凭这个效果,鄂兰一句“为了节目”就能让制片方妥协。

    但她没有。

    而是在这里上演感情戏码。

    这是什么?

    资本!

    那八十万,资方其实并不放在眼里,就算是商献后续版权产生的收益,其实资方也不在意……

    但,剩饭扔给狗吃,也不会给乞丐,这就是资本!

    鄂兰此时的表现,就是一个豪门大宅的管家,在驱赶乞丐!

    只不过,乞丐对她还有用处,她也不想乞丐怨恨她,所以,在这里打感情牌!

    商献余光看到,梨花带雨的老姐身旁,郭奉献的脸上挂着一丝嘲弄的冷笑。

    看向鄂兰的眼中,带着一分“讥讽”与“不屑”。

    这副模样,让商献有点相信这货是个“大状”了。

    资深律师,肯定早已对人性的黑暗司空见惯了!

    嘿!

    这种人肚子里什么弯弯绕没有?

    又怎么会成为商余秋这傻白甜的舔狗呢?

    商献百思不得其解。

    此时,鄂兰已经握住了商余秋的手,正上演着温情一幕。

    商献实在看不下去了。

    于是乎,敲了敲桌子。

    “鄂导,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斡旋就不必了。”

    “原本,我也就是个来帮忙救急的……”

    “您觉得我表演的好,节目主推我来打节目效果,那是合作基础条件,无可厚非。”

    “但未经授权,以我的表演曲目盈利,这就是侵权!”

    “我索要赔偿,还有前提条件?华夏没这条法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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