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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骄似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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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心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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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凉脸上的表情顿时有些不自然了起来。毕竟,谁都不愿意莫名地提起一个女人,尤其还是死得那么惨的女人。

    “呵呵,是,是啊。”

    她有些讪讪地接口道,然后就不再说什么了,似乎在隐约忌惮着什么一样。

    幸好,林行远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他放下还没抽完的雪茄,先熄灭,然后起身拿起外套,边走边说道:“走吧,为了感谢你的礼物,我请你吃饭,地点你来选。”

    傅锦凉笑笑:“好啊,那可别怪我狠狠吃你一顿。”

    两个人吃了一顿饭,然后傅锦凉谢绝了林行远要送她回去的好意,表示自己约了一个朋友去做spa,先不回家。

    林行远也不勉强,和她道别,直接离开。

    他也没有回家,而是一直把车子开到了护城河下面,然后一个人站在车外,默默地抽着烟。

    一个人的夜,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想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想。

    他记得,当年在国外求学的时候,压力总是很大,华人的圈子就是那么大,来来去去,无非就是那些人。一开始,林行远还会去参加一些当地华人社区举办的各种派对,觉得看到熟悉的东方面孔,会心生亲切。两三个月以后,他就懒得再去,甚至不愿意再去结交新的朋友。

    从那以后,每一次因为课业负担太重,睡不着的夜里,他就一个人开车上山,到山顶上抽几支烟,看看浩渺星空,再开车下山,回去继续看书。

    后来很多年的某一天,他看见网上爆料,说某个知名影帝,偶尔会乘飞机去英国喂鸽子,然后再默默地飞回来。很多网友笑着说,这可真是有钱任性。而林行远却能明白那种感觉,就好像他当初看的不是星星,或许影帝喂的也不是鸽子。

    一直在外面站到手脚发麻,林行远才重新坐上车子。

    他没有急着开车,而是打开右手边的一个暗格,小小的空间,刚好能放下一两本书。

    然而暗格里并没有书,只有一本日记。

    这本日记显然已经有了一些年头,边缘微旧,幸好是硬壳装帧,禁得起时间。从外形上看,应该是女人的日记,因为本子本身看起来可爱,不像是男人的风格。

    林行远沉默地将它拿起,却久久地没有翻开。

    日记里的内容,他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不敢说倒背如流,也差不多了。

    这本日记的出现,可以说将他好不容易才走向正轨的生活彻底打破。几个月以前,当他拿到这本日记的时候,他才知道,也许对他来说,“平静生活”永远都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遥远的梦。

    日记是夜澜安所写的。

    日记上的日期,是在他们恋爱之后,多年以前。

    她做不到每天都写日记,有时候三五天写一篇,有时候个把月才写一篇,非常任性。但尽管这样,前前后后也足有几百篇,短则百来字,长则千余字。

    也许每个人的内在自我和外在自我都是不一样的,夜澜安虽然骄纵任性,但在日记里,她却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女人,字里行间都能流露出与平时不太一样的敏感。

    在这本日记里,从她的文字中,也能感知到她在各个阶段里所处的情绪。

    夜澜安似乎早有预感,知道自己可能会没有善终,于是她将这本日记寄存在一个奇怪的店里。这个店是几个很有想法的年轻人开的,叫“时光快递”,客人可以将任何可以保存的物品寄存在他们的店里,而他们则会按照客人的要求,在特定的时间,把该物品寄给特定的人,或者特定的地址。

    很多情侣都会写下情书,约定在三年五载以后,寄给恋人,也算是小小的浪漫。

    而夜澜安则是把自己的这本日记留在了那里,让店主寄往了喵色唇酒吧,收件人是林行远。

    关于寄送的地址,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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