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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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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吃人(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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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先将此事压下。

    杀一个何大眼不算什么,可他背后的那些士绅不好对付。

    这些人吃人不吐骨头,有几个甚至还有亲戚在朝中当官,杀了何大眼容易,引来了士绅的注意可就不太好了。

    地方上的这些士绅,手中都养着家丁,与地方上的泼皮无赖、乡勇、乡兵、卫所军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实力未成长起来之前,和他们直接对上,不是什么好事。

    这帮子人,在地方上盘根错节,只能通过暴力将其连根拔起。

    如今赵致实力弱小,只能先苟着。

    “洪武皇帝朱元璋”说过,当孙子没什么,朱元璋还曾当过一阵子叫花子,和天下大业相比,这点屈辱算不了什么。

    心怀天下,便要忍受常人不能忍受之事,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赵致带着人走了,临走时回头看了一眼那漆黑色的大门,目光深邃。

    ......

    赵致选择暂时隐忍,可那些士绅已经磨刀霍霍。

    恵兴楼的烧酒生意,早就被他们注意上了,稍微观察一下人流量以及售价,就能推测出生意如何。

    这独门烧酒生意,就像捡钱一样,哪个士绅能忍?一群以盘剥为业的食***,又怎么会允许赵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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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赵致背景深厚,他们或许会谨慎一些,可不过是一个死了爹的小屁孩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钱,只能由强者来赚。

    在这个吃人的社会里,弱者,只会被吃的精光。

    天上的星辰如斗,城东距离知府衙门不远的一座豪华院子的书房中,何大眼跪在地上,一脸谄媚:“李老爷,那个赵致赵小儿今天来小人家了,说要赎回家宅。”

    李老爷名叫李鹏翔,举人出身,如今五十三岁,长子李彬在京城做言官,和东林关系不错,在这永平府城中算得上一号人物。

    坐在书桌后的李鹏翔端起不久前下人送过来的肉粥,小口的喝着。

    待到心满意足时,这才放下碗,说道:“赵致小儿?就是那个操办烧酒生意的人吧?据我所知,惠兴楼之前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小破店,就是因为烧酒生意,一跃成为整个永平府炙手可热的店家,钱就像是大风刮来一样,连大名鼎鼎的永兴楼都比不上!”

    李鹏翔白白胖胖,穿着一件素衣道袍,头戴四方平定冠,看上去人模狗样,肚子里全是鸡鸣狗盗。

    语气间的羡慕都快化作实质了,尽管手中良田无数,铁矿数座,可他依旧不知足。

    确实,和嘉靖年间的徐华亭徐半城相比,确实多有不如。

    “老爷,也不知道这个小兔崽子从哪里弄来的烧酒生意,他赚了这么久,也算够本了,李老爷是大善人,这钱应该由李老爷来赚,才好布施天下,解救万民!”何大眼更谄媚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哈哈哈,你这小子,跟着我这么多年,耳濡目染,竟然说了这么一番文绉绉的话,也算不错了。

    不过,看惠兴楼那架势,赚钱只是寻常,城中盯着这生意的人不止我一个,我虽然有解救万民的心,可也得考虑别人,知府大人宅心仁厚,此事也应由他来主持!”李鹏翔笑了。

    赵致的烧酒生意太赚钱,他品尝过烧酒,知道这里面的利润有多大。

    仅凭他一个,很难将这门生意吞下,所以必须要拉一个强有力的伙伴。

    永平府知府周济道就是最好的选择,县官不如现管,拉着他,也不怕被别人惦记。

    常言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周济道可不是什么好玩意,上任之初,装模作样的去永平府北边转悠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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