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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当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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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千里偷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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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祁连山,漠北草原。

    秦墨带着三队人马三天奔袭了八百里,绕了一个大迂回,终于出现在了鞑靼的大本营之前。

    人马立在山坡之上,望着脚下沿河居住的大型部落。

    预估计部落人马并不是很多,更不会想到竟然有明军敢翻山越岭深入漠北来偷家。三百人马自然不止只有三百马匹,加上随马也有五百余匹。

    第一个目标就是山坡脚下的部落,秦墨带领的队伍下坡冲刺极快。只听见震天动地的马蹄声,眨眼间队伍就到达了草原上。

    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鞑靼人看见敌人的时候,脸上带着无尽的恐惧。他们自然知道自己的可汗带兵南下,正在攻打大明边关。

    其中许多人也打过仗,见识过明军。无论是孱弱的明军亦是悍勇的狼卫,高山卫,云中卫,几乎都交过手。

    但此刻,他们第一次看见如此恐怖的明军。

    三百人全身穿戴着奇怪的装备,从头武装到了牙齿,手中带着奇怪的武器。喷出的火舌,子弹,将人的身体打掉半边。

    鞑靼守卫被打懵了一阵,反击很快就开始。人上马背,握刀执弓,正想如往常那样对射却发现无从下手。

    无论是明军还是鞑靼,骑兵冲锋都是扇形冲锋。铺天盖地的羽箭对于骑兵的威慑力还是很强的,稍有不慎就会被穿成刺猬。

    但秦墨这三支百人卫队,走的是单薄的纵深阵法,取自冠军侯霍去病用过的旋刀阵。

    顾名思义,整个队伍就是一把刺入对方阵地的旋刀。单薄且锋利,以骑兵超快的机动性重重刺入。

    而后快速冲锋,像绞肉机一般将敌方阵营搅碎。

    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就队形单薄,对方根本无从射箭。箭雨扑过去,死的百分之九十是自己人。

    然而秦墨这三支队伍的精妙之处就在于能够朝着四面八方射击,投掷爆燃弹。这让本就处于被动的鞑靼人处理起来更加棘手,对方带着强大的火器。

    比起射箭,火器的威力更为巨大。

    鞑靼想要破阵,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从中间冲垮刺刀阵型,将秦墨带领的队伍强行冲撞开,分而围之。

    另一个办法就是用血肉阻挡刺刀尖的行进速度,使得刺刀队伍一入鞑靼阵营如同踏入沼泽动弹不得。

    但秦墨怎么能想不到这些呢,一切问题都来源于火力不足。强大的枪械,在不能射箭,只能挥刀的鞑靼面前是致命的。

    枪械只需要更换弹夹,不需要拉弓射箭。投掷的燃烧弹与炸弹,使得鞑靼兵根本无法靠近旋刀一般的队伍。

    更重要的是,秦墨命令各部,在敌人进入射程之后。优先射击位于前方的敌军,以帮助队伍最前方的尖刀开路。

    并且跟在带头尖刀位置的十余人火力都对准了前方的鞑靼兵马,为尖刀火力掩护开路。

    再加上王氏子弟的战马都是训练有素,长期在炮火下受训的。根本不会被爆炸声惊吓住,与自乱阵脚的鞑靼部完全不同。

    双方一接锋,鞑靼几乎是瞬间失去了反抗的力气。所有的抵抗最后都无济于事,凶勐的燃烧弹将鞑靼士气烧了个一干二净。

    在他们眼里那些火嗜血附骨,无论怎么扑打都无济于事吗,直让人烧的只剩白灰。牛羊被烧了,营帐也被烧了。

    秦墨就冲在刀尖的位置,山坡上有人舞旗指挥位置。

    半个时辰不用,整个鞑靼营地的人投降了,战斗也宣告了胜利。

    不投降能怎么办呢?看着明军无区别的射杀吗?还是看着明军投掷的燃烧弹将整个部落一把火烧了?

    他们没猜错,秦墨真的会这样干的。

    三百人对上这几千人的营地,秦墨根本没有考虑人道这种事情。如果鞑靼不投降,他会烧光部落扬长而去。

    至于剩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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