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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天下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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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淡水条约》(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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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炮,俨然他们用火绳枪凌驾各地土着一个样子。

    不过他还是派出了使者,万一那些中原人又想通了呢!

    让卡隆欣喜若狂的事情居然真的发生了。

    楚军的指挥官同意了“和谈”。

    “总督大人,”信使低声苦笑解释,“所谓和谈其实就是让我们无条件投降,他们不接受除此之外的任何条件。”

    “无条件投降?”卡隆的脑子里下意识的把“抵抗”两个字自动抹去,“那他们会怎么处置我们?”

    “是可供赎买的战俘?还是永无出头之日的奴隶?!”

    “他们说会没收所有人全部的财产,只要有人愿意通知家人朋友凑钱的,都可以通过交付赎金的方式离开。”

    听说会被没收所有财产,卡隆的心肉疼了起来。

    这几年他在这里可真没少捞。

    看到总督大人迟疑起来,使者看了一圈周边,发现大家都在高声讨论这件事,没人继续他。

    使者的声音再次压低了一些。

    “大人,楚国人让我带一句话给您。”

    “如果您能代表东印度公司签一份合约的话,您可以不用支付任何赎金,并带走您全部的财富。”

    “您可以带走一条三百吨的商船和五十个人!”

    卡隆勐的吸了一口气,狠狠的拍了一下使者的肩膀。

    同样压低的声音传入了使者的耳朵里。

    “晚上来我这里,注意避开所有人!”

    ……

    大楚正武二年十二月初三,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岛总督卡隆秘密来到进逼到澹水一带的楚军大营。

    与大楚帝国的代表,礼部侍郎陶文友签订了大楚王朝历史上第一个对外条约。

    史称《澹水条约》。

    荷兰东印度公司远东第二总督卡隆宣称:

    第一,其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承认大楚帝国拥有台岛自古以来到以后的所有***;

    第二,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东亚和东北亚的各种活动均受到大楚的监管,东印度公司的武装不得进入这一区域;

    第三,所有东印度公司旗下的商船在这一区域内,可以停靠基隆港哥泉州港进行交易,遵守大楚帝国的律法和检查;不得偷税漏税,走私滋事。

    第四、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朝鲜、倭国的交易地点改在泉州进行;没有大楚帝国的准许,任何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有关的船只、个人都不准擅自北上。

    第五、大楚帝国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丛今日起停止战争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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