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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狼金牌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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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柳条镇(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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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长元不动声色,将纸条置于烛火之上,点燃烧掉。

    是谁留下的这张字条?

    是不是今天出现的那个神秘白衣人?

    他到底是谁?

    如果不是他的话,又是谁留下的字条?

    事情愈发的复杂了。

    牵出来的人越来越多,但好像离真相却越来越远。

    这有问题,很有问题。

    洛长元轻轻摇头,必须马上离开柳条镇,前往李度将军的府上。

    无论是唐二先生还是灰尘的话,都指向了同一个人,李度将军。

    必须去他那里找线索。

    洛长元又想到了他府上花园里的那块地砖,那块空心的地砖。

    他决定从那块地砖入手。

    立刻就走。

    不能等夜莺回来。

    想到这里,洛长元立刻收拾行装,准备出发。

    可他一打开门,就立刻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洛长元往酒楼的门口一看,发现夜莺正带着十几个黑衣人朝酒楼赶来。

    他们手持尖刀,脚步平稳,刀尖都带着气劲。

    一看就是开过气感的高手。

    洛长元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对手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

    ……

    王老汉是二十年前逃难搬到柳条镇来的。

    那时候他还不叫王老汉,人人都叫他王大壮。

    王大壮当然不是指他的胳膊、大腿壮实,他一个逃难过来的人,瘦的就剩下皮包骨了,饭都吃不饱的人,身上怎么可能壮实。

    别人叫他王大壮,是因为身上一些特殊的部位比较壮实。

    于是别人就“大壮、大壮”的叫他。

    刚开始别人这样叫他的时候,他还会有点不好意思。

    但别人叫着叫着,他也就习惯了,后来还会主动显摆,羞得镇子里的小姑娘红了脸。

    若不是“大壮”这个名字,就凭他那个穷酸样,只怕连个老婆都讨不到。

    现在他不仅讨到了老婆,还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日子还算是能过的下去。

    现在,女儿晓凤已经十九岁,儿子大眼也有十四岁了。

    女人已经成年,儿子也半大不小,王大壮突然觉得自己不壮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变成了王老汉。

    不过好在干了一辈子,总算是养活了自己这一家子人,还在柳条镇的南郊盖了一个小茅草屋。

    虽说草屋破破烂烂,冬天漏风,夏天漏雨,但一家四口也勉强算是有个安身之所了。

    王老汉觉得自己已经老了,现在也没什么奢求,他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自己的儿子绝不能再受自己曾受过的苦。

    他一想到逃难的那些日子,眼泪就巴巴地往下掉,若不是运气好,自己只怕要饿死在逃难的路上。

    他一想到那种日子,就是一阵后怕。

    所以,他要让自己的儿子读书,参加科举考试,获得功名,能吃上皇粮。

    这就是他最大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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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他早早地就让自己的女儿晓凤出去做工,十三岁的小女孩,出去拉一车的柴火,一去就是一天,晚上回来时肩头两条重重的血痕,磨得皮肉开绽。

    王老汉也心疼,可是他也没办法,他不舍得让自己的儿子出去干活,怕影响他读书考科举。

    王老汉想,只要儿子考上就好了,只要能考上,家里的徭役赋税就能免了,只要能考上,自己的女儿晓凤也不用受那么多苦了。

    所以,王老汉家省吃俭用,就为了供大眼读书。

    不过这几年好了很多,女儿晓凤去公馆帮忙做事,能赚很多钱。

    当晓凤第一次把一钱银子交到王老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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