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风烟儒墨染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一十九章 公道(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所用的灯笼,经当地仵作初步查验,这十七个人死于相同的剑伤,从刺击的伤口推断,凶手所用的剑,大致宽两寸三分,死亡时间也大致相同,都为前天夜里的子时三刻。

    这十七个被害人、除了当地的护林人刘乞儿留下有一盏巡夜用的灯笼以外,有七个灰衣人带着剑,六个黑衣人带着刀,剩下一多岁的男人、一多的妇人、以及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子,都是一副富贵人家的衣着打扮,现场除去三辆马车,以及死者携带的备用衣物以外,就只剩下了几个空空的木匣子,所有财物、以及死者身上的金银首饰,全部都被洗劫一空,一无所剩。

    当地官府随后又在两位死者的身上、发现了灵州孝丰镇四海商会分部所印发的两张合约凭据,确定了死者身份为灵州天剑门赵智、与洪河谷仙刀门祝灵峰,便立即派人将案情马不停蹄的上报给了秦王宫,因涉及到仙门之事,我父王便又立刻派人将案情送到了天柱峰,呈给了我师傅过目,恰逢灵州昭华寺的宗泽法师送来了昭华寺普恒方丈的一封书信,才从宗泽法师口中得知、其余三名死者为灵州屠苏城的客商。

    我师傅十分重视此事,随即命我配合天剑门的李龙涛和仙刀门的王甲略一同调查此事,我与天剑门的李龙涛和仙刀门的王甲略二人在秦王宫汇合后,第一时间便去了季家庄的十里青梅林查验现场,从压在青梅树上的一个马车顶棚上、发现了一个残留的信角,现场搜寻无果后,便去了当地义庄查验尸首,在那多岁男人的后颈发际中,找到了与信角相吻合的一张折纸信,信上写着冤有头、债有主、早退避、可免死这十二个草书,借此,初步判定,凶手可能是为了寻仇或者是劫财而杀的人。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