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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至半酣那奄蔡突然向张越请求道,“君侯我奄蔡愿为大汉走狗……”
….
张越闻言愕然,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张越正想着怎么回答呢,一旁的严国王也道
“恨不能生为汉家走狗……”
“是极!是极!”
“大汉当为天朝,诸国领袖……”
奄蔡王在一旁连连附和赞叹。
这时在一旁作陪的斯托赫尔却是面色发黑,默然不语。
马哈木也是在心中暗骂两人无耻之尤。
……
经过六日商议,大汉与康居联军终于达成了和议。
协议大体可以归纳为六条:
根据协议,从此以后,康居、奄蔡、严国三国陛下向大汉服“征”!
每年需把三国财政收入的五分之一交于大汉,大汉有权在三国驻军。
并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交出联军中的所有大宛和塞人士兵,奄蔡、严国两国脱离康居成为大汉附庸。
其次,康居王必须保证丝路贸易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商旅的安全。
第三,三国每年需向大汉提供战马四千匹,并派遣两千战士为大汉服务。
第四,三国分别划出一块区域为大汉使节驻地,此驻地为大汉所有。
第五,确立汉语为三国国语,三国官员贵族必须学习汉语……王室和众翕侯子弟必须入轮台官学……
第六,三国国王今后必须接受大汉的册封,才能合法进行统治。
对于这份协议张越与奄蔡、严国两王都非常满意。
只是那康居王却是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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